近日,我所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23年3月6-7日,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曹守晔研究员、占善刚教授、李广兵副教授、胡斌副所长以及法学院郑涛副教授、李国庆老师、王颖老师应邀赴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项调研。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副院长汪朝清、环资庭庭长陈忠军等参加座谈会。闫小龙院长概况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和环境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阐释了在《长江保护法》背景下,汉江中院如何为实现汉江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秦天宝所长与闫小龙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加强对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工作的指导,双方在调研领域互相提供理论和实证方面的便利和支持;双方合作申报法院系统调研课题,环境法所协助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参与环境诉讼精品案件、优秀文书等的评选。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环境法所学生的社会实践基地和环境法教育培训基地,为环境法所师生提供环境法实务交流、实习实践平台。秦天宝所长和闫小龙院长共同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环境司法实践基地”揭牌。
环境法所一行还旁听了潜江市人民法院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考察了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并进行了植树和放流等活动。
近年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基地,一直在努力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市各级法院和武汉大学在人才培养、研究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推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