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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讯】我所与崇阳县检察院共建“环境公益诉讼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2024-05-23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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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23年9月8日下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副所长柯坚教授,党支部书记、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讲师刘彤彤博士,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秘书刘超以及硕士生杨茹凯、李霈龙一行应邀赴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座谈交流,并参加校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和“环境公益诉讼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邓鹏、副检察长周帮扬、第六检察部主任曾毅,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仲军、政治部主任谢卫东等领导出席座谈会。陈仲军检察长和谢卫东主任分别介绍了本次检校合作的愿景和检校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周帮杨副检察长、邓鹏主任和曾毅主任分别讲话,对检校合作的着力方向、实施要点和成果转化等提出要求和建议。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代表研究所对咸宁市和崇阳县人民检察院的信任和厚爱表示感谢,对研究所的历史沿革、学术成果、师资力量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对本次检校合作及共建“环境公益诉讼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展望。他指出,从事环境法学创新研究,要善于在基层法律实践中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学者的理论研究离不开法律实务部门的滋养,本次检校合作是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研究机构相向而行、相互成就的结果,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相关重要论述的又一成果,希望本次合作能够为环境法治建设贡献出累累硕果。

接着,秦天宝教授和陈仲军检察长签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党务党建、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四个方面展开合作,双方互相提供理论和实证方面的便利和支持,通过共建教学实践基地、联合组建课题小组等多种形式,提供实务交流、实习实践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