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的主题为“环境立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路径”,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梁杨博士生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冯翰元博士生作了题为“论污染环境罪过失责任的规范构造与司法实现”的报告,宁波大学法学院姜渊副教授进行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