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对各项议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办理意见,对环境资源立法规划提出了建议。其中,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议案,抓紧起草工作,力争如期提请审议;对未列入立法规划的议案,有的积极建议将相关议案提出的项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的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开展前期立法研究论证。小编特推送审议报告以及审议意见全文,以飨读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4件,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议案43件、修改法律的议案19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实施监督检查的议案2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工作。环资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各项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议案。根据张德江委员长关于“完善代表议案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指示精神,在陈昌智、沈跃跃副委员长的指导下,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每一件议案,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议案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关于“要走出去、到实际中了解情况,办理代表议案”的要求。对部分议案进行重点办理,到地方、基层调研,并邀请代表参加有关调研和会议,进一步听取代表、地方、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对各项议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办理意见,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议案,抓紧起草工作,力争如期提请审议;对未列入立法规划的议案,有的积极建议将相关议案提出的项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的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开展前期立法研究论证。经环资委全体组成人员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3件代表议案提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3件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于2017年6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审,并于2017年12月第三十一次会议二审。
二、37件代表议案提出的12个立法项目,建议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关于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议案3件
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环资委经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已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为重点着手对现行法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尽早提请审议。
3.关于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的议案3件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建议将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4.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8件
5.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1件
修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已经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完成法律起草工作,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继续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6.关于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的议案4件
7.关于制定自然地保护法的议案1件
8.关于制定湿地保护法的议案3件
9.关于制定长江保护法、长江法或长江水环境保护法的议案4件
10.关于制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法或生物安全法的议案3件
11.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议案3件
12.关于制定核损害赔偿法的议案2件
13.关于制定环境教育法的议案2件
以上立法项目建议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22件代表议案提出的16个立法项目,建议抓紧进行立法前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
14.关于制定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法的议案1件
15.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的议案1件
16.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规划法、空间资源管理法的议案2件
17.关于制定渤海保护法的议案2件
上述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有关部门在开展试点或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18.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法的议案1件
19.关于制定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法或地下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法的议案4件
20.关于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法的议案2件
21.关于制定城市再生水利用法的议案1件
上述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生态补偿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再生水利用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或规章,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在相关立法中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所提建议。
22.关于制定生活饮用水保护法的议案1件
23.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
24.关于修改水法的议案1件
25.关于修改防洪法的议案1件
26.关于修改防震减灾法的议案1件
27.关于制定城市绿化法的议案1件
上述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有的已经在相关法律修改中有所体现;有的属于法律实施中的具体工作,建议加强现行相关法律实施力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中已经确立的制度措施,完善现有的法规、规章。
28.关于制定环境法典的议案1件
29.关于制定低碳经济促进法的议案1件
上述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进一步加强研究,待立法条件成熟后再纳入立法计划或规划中。
四、2件代表议案提出的2个监督项目,一个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一个建议法律修改后再实施
30.关于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按照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已经完成。张德江委员长亲任检查组组长,陈昌智、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和陆浩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在多个地区进行了检查。张德江委员长在执法检查前主持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提出明确要求;执法检查结束后,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修改执法检查报告;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报告,并亲自主持了专题询问联组会议。
31.关于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由于第二款中已经建议将该法修改纳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完成并实施后再开展执法检查,以更好地促进该法的有效贯彻执行。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与此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研究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