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价款购房合同是否生效
[案情介绍] 王X欲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其私有房屋一套,李X觉得价格 比较合理,经过协商,便与其签订了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 李X当场便交付丁全部房款。之后不久,当李X按合同约定准备 入住时,才知道王x又以1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他的朋友, 并已在房管局办理了过户登记。事后,他只向李X退还了房款了 事。李X与他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李X能否据此主张这套 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 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可见,一般商品的买卖合同从合同成 立时起,买卖双方均要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除非该合同无效或 者解除,卖方不能在以其他方式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处分,买方在 支付价款后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付商品的义务。但就 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应适用其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第四十四条同时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 定。”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房屋所有权转移或者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 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九条第二 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从 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房屋的买卖合同必须要经过房管机关依 法办理过户登记才能生效,虽然你与邻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依约 支付了房款,但却并没到房管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作为要式合 同,该购房合同不具备生效要件,因此,应认定无效。在此情况 下,卖方仍有权向其他人转让该房屋。所以,你不能依据购房合 同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