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建[2009]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qt/2009qt/W020090525657958778890.pdf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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