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价[2001]费字249号 各市、县物价局(委)、环保局、各有来单位: 长期以来,由于我省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和具体的收费标准,造成环境影响评价市场收费比较混乱,既影响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正常进行,也损坏了业主的权益。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精神,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范我省环境影响评价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规定,结合现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着“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有利环境保护”的原则,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二OO一年七月三日 抄 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地税局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环发[2001]17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境内开展的建设项目(包括区域性开发、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管理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实行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四、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环评后,应按环评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环评。 对需环评的建设项目,应由企业自主委托具有环评资格的单位进行环评,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不得强行指定环评单位。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属于中介服务,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评单位与委托方根据本办法附件“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环境影响登记表由企业自填,不收费。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扩大建设规模的,环评单位在计收环评费时,应适当扣减重复部分的环评费。 六、本办法所制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收费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均已包括住宿、交通等费用。环评单位按规定收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收费,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并接受物价、环保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凡超出规定范围或标准的收费均属乱收费行为,由物价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九、本办法自2001年7月10日起至2003年7月9日止,试行二年。 附件: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一、收费原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原则上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行业特点、所在地域环境特征等要素,按所需投入的实际工作量确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费,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评价费用=总投资×投资系数×行业系数×难度系数 1、投资系数 投资系数按总投资额确定,详见表1。 投资系数按两档选择,累进计算。如总投资为2500万,2000万按2.0‰计算,余下500万按1.5‰。然后,两档计算结果累加。 表1: 投资系数表 总投资 投资系数 1000万以下 2.5‰ 1000-2000万 2.0‰ 2000-3000万 1.5‰ 3000-5000万 1.2‰ 5000-10000万 1.0‰ 10000-20000万 0.6‰ 20000-50000万 0.4‰ 50000-100000万 0.3‰ 总投资大于100000万的按100000万计算 2、行业系数 行业系数按行业种类确定,详见表2。 表2: 行业系数表 行 业 行业系数 化工、造纸、食品、 1.5 电镀、印染、核工业 (包括含放射性评价) 和污染情况类似的企业 采矿、冶炼、垃圾场、 1.4 海洋及海岸工程 火电厂、水泥厂等 1.3 和污染情况类似的企业 电磁辐射 1.2 污水处理厂、 区域开发、旧城改造 1.0 道路、机场、 码头、大桥 0.8 养殖业、畜牧业 0.7 水利水电工程、铁路 0.6 农业 0.5 房地产、旅游 0.5 公益事业建设 0.4 其它 0.8 3、难度系数 难度系数按评价专题中各专题的评价等级个数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难度系数=1.0+0.2×三级评价专题个数+0.5×二级评价专题个数+0.7×一级评价专题个数 其中涉及海上作业项目、老污染源监测项目难度系数增加0.2,低空探测外场作业按气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按项目总投资大小收取,详见表3。若需要进行专题评价,在按表3收费的基础上增加专题报告评价收费,专题报告评价收费按报告书的收费公式计算,其中难度系数按三级评价等级取值,即每一个专题取0.2。 表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评价收费 小于20万 不超过0.1 20-50万 不超过0.2 50-100万 不超过0.3 100-200万 不超过0.4 200-500万 不超过0.5 500-1000万 不超过0.6 1000-5000万 不超过0.8 5000-10000万 不超过1.0 10000-20000万 不超过1.5 20000万以上 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