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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区划工作报告的通知
2017-02-10 260 次

国务院批转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区划工作报告的通知               (1991年2月7日)   国务院同意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区划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农业区划工作,是科学地指导农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近十年来,经过农业区划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农业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充分利用好农业区划成果,对于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农业区域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农业区划工作长期性和综合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支持,为更好地发挥农业区划工作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广大农业区划工作者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按照新形势下农业区划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勤勤恳恳地努力工作,为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做出更大贡献。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区划工作的报告   自国务院国发 [1979]142号文件批转《全国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会议纪要》以来,我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成立了农业区划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成立了农业资源区划研究所,建立起资源经济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和数据库。目前全国共有农业区划专业人员一万二千余人,已形成比较完整的农业区划系统。   一九八五年以前,农业区划工作主要是组织推动各部门协同完成以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为主的农业自然资源普查,以及从中央到省、市、县的综合农业区划与各种专业区划。同时,还普遍开展了农业发展战略研究。从一九八六年起,农业区划工作的重点逐步转到为农业区域开发服务,开展了几项大范围、大规模的区域规划研究,提出了全国和省一级的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的初步意见。并结合农业区域开发需要,组织了对农业“四低”(低产耕地、园地、林地、水面)和“四荒”(荒山、荒地、荒滩、荒水)以及“名、特、优、稀”产品等资源的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工作。   这样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调查范围之广、参加人数之多和取得成果之丰富,都是我国有史以来所没有过的。它对于正确认识国情、省情、县情,了解与掌握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性,优化生产力要素配置,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以及对于建立区划--规划--样板相结合的科学领导方法,促进农业区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有些地方认为农业区划工作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因而放松了领导,削减了机构和队伍,影响了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进一步发挥农业区划工作的作用,经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农业区划负责同志充分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一、 提高对农业区划工作长期性和综合性的认识。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增地减,是难以逆转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日趋尖锐。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加强资源的调查评价、动态监测、立法和管理,搞好生产力要素的优化配置,将日益迫切。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农业区划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农业区划工作主要是宏观和综合的角度进行研究,以资源调查评价为基础,以区域发展为对象,以综合分析为手段,以求取资源利用总体最大效益为目的,重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宏观决策提供比较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区划工作是源于部门、超脱于部门,而又服务于部门的。因此,也有赖于各个专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  二、 进一步明确农业区划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工作,是科学地指导农业发展的基础,具有综合性、区域性、超前性和基础性等特点。根据十多年来的实践和今后农业发展的要求,各级农业区划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继续深入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组织农业资源开发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研究;组织并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搞好农业区域开发规划,寻求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以及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之间的最佳协调形式;优化和选择与生产条件、社会需要相适应的结构和布局,拟订农业区域开发总体布局的科学方案;协调区域开发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的关系;组织进行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重要商品基地的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指导区域开发实验区工作;组织专家参加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农业自然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管理农业区划研究所和资料数据库等事业机构。“八五”期间的工作重点是,以编制农业区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前期工作为中心,推动农业区划工作的全面发展。规划既要立足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地域的合理分工,又要符合国民经济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农业综合开发的前期工作,主要是继续做好以土地资源为主的水、土、生物、气候四大自然资源的深入调查与综合评价;拟订农业区域综合开发规划方案;努力办好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加强资源动态监测,搞好农业资源经济数据库建设;加强开发项目的综合评估审议等。   今后,各级人民政府在研究和评审农业开发项目时,应充分发挥农业区划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的研究成果。凡上报国家的农业投资开发项目,应吸收同级农业区划委(办)参与论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关农业开发后备资源调查及农业区域开发综合实验区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报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文部署。为把农业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做好,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农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作农业区划委(办)进行区域开发前期工作的活动经费。  三、 加强领导,强化自身建设,把农业区划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区划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改善工作条件。已有的编制名额应抓紧配齐,组成不合理的要调整。请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区划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加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工作事业费,以保证农业区划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农业区划委员会,要根据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政府的领导和部门的支持。各级农业区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凡有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域规划任务的,要把部门区划办事机构恢复和健全起来,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各级农业区划办事机构,要自上而下有计划地加强建设,根据人力和财力的可能,逐步把密切相关的几项工作抓起来。一是合理开发农业资源和农业生产力布局的科学决策咨询工作;二是采用航天航空遥感技术与地面样点、区划与部门相结合的资源动态监测工作;三是区划--规划--实施(实验区、样板)相结合的工作;四是跨学科、跨部门、跨省区的农业资源、区域开发的协作研究;五是农业区划干部培训工作。此外,要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办好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展览,进行国情教育,增强全民资源意识,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成果。   以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