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水资源缺乏,供水能力不足,用水非常紧张,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缺水的原因,除了供水设施建设跟不上,用水量日益增加外,水资源管理不统一, 开发不合理,水源污染严重;生产工艺、设备落后,耗水量大、重复利用率低,水的浪费严重是主要原因。经测算,到本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增加供水能力一倍半。这样大的供水量,如果光靠国家投资建水厂,不仅资金困难, 而且水资源也会发生危机。因此解决今后城市用水问题,必须坚持“开源流并重”的方针,在加快供水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为此,特作节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节约用水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方针,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城市自来水公司要设置节约用水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法令;考核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审批下达用水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节水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制订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推动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二、加强工业用水管理,实行计划供水。 1.工业节约用水是城市节约用水的关键,首先要把供水紧张的城市各工业单位用水(包括自备水源)逐步纳入供水计划,实行计划供水,并和经济责任制联系起来,实行节奖超罚。对节水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可从企业奖励基金中给予奖励。对超计划用水要累进加价收费,及至减少或停止供水。超计划用水加价的水费, 应从用水单位税后留利中开支。超计划用水所收的水费,用于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和补助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等开支。 2.各用水单位、生产车间和主要耗水设备,都要装表计量,根据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凡高于用水定额的,要结合企业技术改造,调整生产工艺流程,改革用水设备,增建节约用水设施,将用水计划降到用水定额以内。新建、扩建的企事业单位,要选用节水型的生产工艺、设备,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作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所需投资,凡基本建设项目,由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凡更新改造措施项目,由更新改造措施资金安排。 3.工业用水要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缺淡水资源的沿海城市,要积极采取海作冷却水,今后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的城市,首先应挖掘潜力,一般不得新建工业供水工程。 4.城市自来水企业,房产管理部门和各用水单位,要加强供水、用水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堵塞跑、冒、滴、漏,消灭长流水, 将城市管网漏失率降到6%以下。 5.各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所需资金,应由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中解决,不足时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6.使用城市自来水的单位需要增加用水量时,应首先采取节约用水措施解决,不足时需申明理由,取得城市自来水公司的同意, 报请主管部门和节约用水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需要由城市供应自来水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业企业,应将其相应的投资交城建部门统一建设供水工程,所需水量纳入城市自来水的供水计划。 三、取消生活用水“包费制”,实行装表计量,按量收费。 在一九八五年底以前,大中城市要彻底取消生活用水“包费制”,实行装表计量,按量收费。新建住宅要一户一表,旧有住宅要根据旧有用水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按楼门、按宅院或按户装表。装表费用,新建住宅列入设计概算;旧有住宅由产权所有单位负责解决(产权属房产部门的,由城建资金中支出);楼门、宅院总表,由城市自来水公司负责解决。到一九八六年元月一日仍实行生产用水“包费制”的单位,人均用水量超过生活用水定额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累进加倍收费。 四、要以经济手段促进用水单位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城市建设部门必须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五、水是一种有限的无可代替的宝贵资源,是工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原料,又是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自来水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既要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也要考虑到目前用水单位的负担能力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自来水价格确实偏低的地区,可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体调整意见,按物价分工管理权限,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城市自来水企业要一手抓供水,一手抓节水,克服重售水、轻节水、重利润、忽视服务的倾向。为了解决节水和利润的矛盾,今后对城市自来水企业不仅要考核供水水质、水压、漏失率、制水成本、服务质量等,还要把节约用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对节水工作做得好,因节水减少售水量而影响企业留利的,财政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规定。 七、新闻单位、报刊和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意义及其经济效益,经常报道节约用水的好人好事,推广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各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用水单位要研制节水型设备、器具和部件,提供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要研究海水和污水处理利用技术。 八、军队的节约用水,可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具体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