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初评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于2017年4月7日发布通知,启动了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4月7~31日进行了申请受理;5月5~14日进行了初评。经评议,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推荐东北林业大学包玉华、中南大学陈海嵩、武汉大学杜群、浙江大学巩固等四位老师的成果申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现将4位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申报人选及其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6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出。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邮编430072;电子信箱:RIEL2@whu.edu.cn (初评事务联系人:胡斌);负责人: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秘书长秦天宝。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17年5月16日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推荐的
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人及其成果
1. 巩固(浙江大学),《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公权说再论》(论文),《法学研究》2015 年第2期
2. 陈海嵩(中南大学),《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溯源与展开》(论文),《法学研究》2014 年第3 期
3. 杜群(武汉大学),《能源政策与法律:国别和制度比较》(著作),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版,合作者:王利
4. 包玉华(东北林业大学),《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制度研究》(著作),科学出版社2015年8月版,合作者:颜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