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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四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的通知
2017-03-31 3762 次

为加强海峡两岸环境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拟定于2017年4月21日至24日在重庆大学召开第四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和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为:合作治理时代环境法的发展与实践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4月24日,4月21日为报到日,4月22日-23日开会,4月24日离会。

会议地点:重庆君豪大饭店

报到地点:重庆君豪大饭店

三、参会人员

会议规模拟定为60人。

正式代表包括:

1.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

2.台湾地区环境法学会代表团成员;

3.提交会议论文并受到主办方邀请的研究会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

4.提交会议论文并受到主办方邀请的其他国内学者;

5.来自国家和重庆职能部门的特邀代表。

6.重庆地区高校的教师及学生代表。

四、会议论文及发言

1.与会正式代表须提交论文全文和发言PPT,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duhui118@163.com),邮件主题为:两岸环境法论文+所在机构-姓名。

2、发言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

五、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

主办方集体安排住宿,参会人员差旅自理。

主办方承担会议期间正式代表的住宿费和用餐费用。

六、会议邀请与议程

会议承办方重庆大学法学院将于2017年4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寄发会议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原件可在会议期间向承办方索取。

会议议程以会议当天具体安排为准。

七、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及会议论文收集

负责人:黄锡生

联系人:杜辉 董正爱

邮箱:duhui118@163.com

电话:18201411881(杜辉) 13658336577(董正爱)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第四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 (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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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有否特殊要求(划Ö): 清真 素食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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