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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7-01-30 1446 次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6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度重点研究基地的273个重大研究项目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名称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6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新主楼A区205室),刘杰、钱选 同志联系。电话:010-58802730,58809876,58803011(传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010-62514340。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5日,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投标评审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送或寄至: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如邮寄请保证在截至日期前收到,逾期者不予受理。同时,将投标评审书的电子文本发送至“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指定信jdxm2006@sinoss.net。发送后请与社科网联系人确认。   

六、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今年开始,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重新论证予以立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招标课题 序号 所在高校 基地名称 招标课题编号 招标课题名称 成果形式 181 武汉大学 环境法研究所 2006JDXM181 能源法基本制度比较研究 专著、论文 182 武汉大学 环境法研究所 2006JDXM182 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研究 专著、论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