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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初评活动的通知
2017-01-19 1230 次

尊敬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按照《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有关通知见中国法学会网站http://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922&InfoID=20325),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从7月18日起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初评工作。   

一、本次参评对象的条件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环境资源法的法学法律工作者;   

2.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3. 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4. 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二、评价指标分为四大项,满分为100分   

1. 重要学术成果和智库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及效果突出的智库类成果,所发表的刊物和被引数为重要依据,分值为40分;   

2. 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的贡献,分值为20分;   

3. 重要荣誉表彰,分值为20分;   

4. 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分值为20分。   

三、申请参评或者推荐参评候选人   

为了公平、公正的推选出我研究会的候选人,请会长和各位副会长、学术委员、常务理事及各位会员,根据对本会及本学术领域内成员的了解,自荐或推荐合适人选(以下称为“推荐候选人”),并请推荐候选人如实填写《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本研究会将采用电子材料方式,进行候选人推荐。请各位推荐候选人务必于8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寄送到研究会秘书处邮箱:RIEL2@whu.edu.cn。推荐候选人应确保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推荐候选人的材料存在虚假,取消被推荐资格,并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获得本研究会推荐到法学会参评的候选人,将需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有关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推荐候选人应提供下列推荐资料的电子版含:(1)《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2)推荐候选人身份证,(3)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4)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全文),(5)效果突出的智库类成果、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四、初评工作日程安排   

1. 8月12日—20日,秘书处整理报名材料,报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的初评评委会进行评选(副会长、秘书长如为参评初选人,则需回避,不担任初评评委);   

2. 8月22日—9月10日,在研究会网站(中国环境法网)及秘书处单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公众微信号上公示研究会初评的候选人名单;   

3. 9月11日—15日,确定候选人,整理推荐资料并向中国法学会申报。   

五、研究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会长:蔡守秋  秘书长:秦天宝   

联系人:罗吉,电话:18908650236;胡斌,电话:1338750881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邮政编码:430072;电子邮箱:RIEL2@whu.edu.cn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16年7月17日

附件1: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附件

2: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见中国法学会网站 http://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922&InfoID=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