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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1-18 653 次

关于2014“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 中达环境法学者/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

1. 中达环境法学者/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2日,请武汉大学申请人务必在此4月12日期前将申请材料(电子与纸质版)交联系人罗吉。

2. 中达环境法学者及青年学者奖申请者需将纸质版申请资料在截止日期前寄达秘书处,若纸质版申请资料因邮路导致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寄达秘书处,则以电子版寄达日期为准;但若申请者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不一致的,仍以纸质版寄达日期为准。

3. 关于中达环境法学者及青年学者奖获奖者应尽的义务

(1)学者和青年学者获奖者,必须提交论坛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并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2)学者及青年学者奖获得者的个人简历中 (例如所在学校或系的教员简历),请写明是中达环境法学者或青年学者奖获得者及其获奖时间。

(3)中达环境法学者获奖的3年期间内,在法学或环境类的权威/核心期刊或CSSCI、TSSCI及SSCI、SCI、EI收录的期刊上独自发表3篇以上的环境法学论文,并注明该成果获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资助。期间出版的专著,应注明该成果获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资助。

二、 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

1. 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0日,请武汉大学申请人务必在6月10日期前将申请材料交联系人罗吉。

2. 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者将受邀参加2014年度举办的中达环境法论坛,并作报告。

3. 关于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开题题目与毕业论文题目不一致的相关要求

(1)优秀学位论文奖申请者如曾经得过学位论文奖学金,其论文开题题目与毕业论文题目不一致者,学校不得申报。

(2)若当年度发现一名论文题目不符情况,则将自动减去该校次年度一名二等奖奖学金金额3000元,若两篇论文题目不符,则减去两名二等奖奖学金金额,以此类推。

三、 中达环境法论坛

1. 2014中达环境法论坛将于10月18至19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

2. 关于参加论坛者提交的论文格式说明:所有参加论坛者提交的高质量的论文需严格依照附件“清华法治论衡注释体例”(附件3)进行编写及完善 。

附件1-2014重要时程表.pdf

附件3-清华法治论衡注释体例.doc

中达环境法学者申请书.doc

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申请书.doc

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申请书.doc

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