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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中国环境司法论坛”的通知
2017-01-14 754 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环保联合会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定于2011年6月10日—1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联合举办“首届环境司法论坛”。论坛主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诚挚邀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政府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以及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关心或关注论坛主题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公务员、教师和学生参加论坛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1.设置专门的环境法院、环境法庭、环境审判庭(合议庭)、环境法官、环保公安局、环保公安分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处(科)、环保检察院、环保检察分院等的意义和目的。

2.在我国设置前述司法或执法机构或组织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3.国外设置类似上述司法或执法机构或组织的背景、现状、问题和发展。

4.对上述问题的理论分析或实证研究。

5.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

6.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

7.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

8.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9.我国开展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主要问题。

10.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与论坛主题有关的其他问题。

上述范围仅供参考。本次会议将遴选优秀论文汇集成册并出版。

二、征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

三、论文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往以下:

E-mail: RIEL2@whu.edu.cn

四、参会人员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坛主办方特邀人员除外。

五、论坛举办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10-11日,云南省昆明市。

六、论坛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9日,14:00—20:00点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正在联系中)

七、参会人员报到时须持论坛正式邀请函,论坛主办方特邀人员除外。

八、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免费,由论坛主办方统一安排。

九、论坛特邀人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用,由论坛主办方承担。

十、论坛联系人: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胡斌

电话:13387508812,027-68752091

E-mail: RIEL2@whu.edu.cn

十一、需进一步了解参会情况的,请与上述联系人联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环保联合会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