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信息 > 正文
2024年武汉大学第十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正式通知
2024-08-30 0 次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各高校环境法博士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能力,着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国环境法学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武汉大学将于2024年9月12日至13日举办第十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学术论坛。此次博士生论坛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武汉大学《环境法评论》编辑部协办。



本次论坛以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为主,同时邀请资深专家和多位国内知名中青年专家学者从学科前沿问题、科研论文撰写等方面对参会博士研究生进行指导、交流。论坛通过用征文评选方式,通过双向匿名评审,选拔优秀博士生参与论坛交流,并设立博士生交流奖项,对获奖的优秀博士生进行奖励,展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高层次环境法人才培养上的特色。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主题:构建中国自主的环境法学知识体系

论坛主题解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要求,为加快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建构和完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加强中国环境法学的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仅承担着为我国环境法治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理论支撑的重任,更肩负着为全球范围内环境问题的解决、环境法治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注入中国力量和提供中国方案的历史使命。

具体分为以下议题:

(一)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础理论与方法论

(二)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与部门法学的融合

(三)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自主性和体系性




二、论坛规模

及面向范围


本次论坛正式发言人员为9人。以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为主,热忱欢迎其他部门法博士研究生、环境法律实务人士,以及其他有关学科领域(如环境科学、经济与管理学科及其他社会科学)博士生参加。

优秀硕士生、近三年内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青年学者亦可提交论文,参与本论坛学术交流。



本次论坛还将邀请各校教师代表和往届论坛优秀代表发言。



三、论坛举办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13日

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325(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

四、会议议程



9月12日上午:全国环境法博士生培养代表性院校教师代表发言


9月12日下午:届博士生论坛优秀代表发言


9月13日上午:第十届博士生论坛代表发言



五、论文评选

及相关情况


(一)论文评选情况:2024年8月下旬,论坛筹备组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在来稿论文中确立了入选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共9人,名单参见附件),并发送正式邀请函。正式入选人员须到会并进行论文报告及学术交流。未能正式入选者,会务组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参会交流;也可自行与会务组联系,作为非正式人员参与相关活动。

(二)论文择优推荐:论坛筹备组择优部分论文推荐至《环境法评论》《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或其他期刊发表。

(三)为加强交流,本届博士论坛将制作论文集(光盘),论文集为与会者交流资料,不具有正式刊号,不影响论文作者向学术性专业期刊投稿。

(四)所投稿件须为本人科研成果,如有学术不端行为,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六、资助和补助


(一)本次论坛免注册费、会议资料费。参会人员均可免费获得学术资料。

(二)举办方将为所有出席论坛并发言的正式参会人员提供餐饮,非武汉地区人员免费住宿,报销往返交通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或者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请保留好往返交通费的票据以用于报销)。

(三)论坛结束后,将颁发论坛参会证书和获奖证书。

七、论坛联络人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rielphd@163.com

联系人:
余元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17771431021
豆中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17344713978

论坛信息发布网站:
http://riel.whu.edu.cn

敬请同时关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微信公众号:whu_riel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