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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子喜获“理律杯”全国模拟法庭竞赛冠军
2009年12月6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第七届“理律杯”全国高等院校模拟法庭竞赛中,武汉大学法学院代表队夺得冠军,第三次捧得“理律杯”金杯。本次模拟法庭竞赛吸引了全国范围内的20余所高校参赛,我院代表队先后战胜了北京大学代表队、中国政法大学代表队和中国人民大学代表队,进入决赛,并在决赛中以压倒性优势战胜苏州大学代表队,夺得冠军。
我院代表队共派出了8名参赛队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亚刚担任指导老师并随队来到北京,法学院团委书记代茜老师则是第五次领队参赛。
此次“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的案例是以逃税为背景的刑事诉讼案件,共分为书状和口头辩论两阶段,持续时间共一个多月。法学院代表队的8名成员分别是来自06级的本科生岳川、周迪、潘晨子、李建华、易晨、陈新和07级的本科生刘杨、李少文,林亚刚教授担任教练,09级硕士研究生牟静、唐婧婵、邹成凤、李张威和聂淼担任助理教练。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训练和准备。学院领导和老师也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法学院何荣功老师、田蒿老师、黄启辉老师和熊伟老师等都对参赛队员们进行了指导和帮助。
本次比赛的口头阶段共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中,我院代表队表现出色,先后战胜了北京大学代表队和中国政法大学代表队,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进入复赛,并在复赛中,力克实力雄厚的中国人民大学代表队。决赛中,我院代表队成员潘晨子和刘杨同学,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机智稳健的临场表现,征服了场上的评委。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王振宇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组成的合议庭,对我院学子的优异表现、扎实的功底和良好的风度进行了赞扬,并一致裁定我院代表队赢得此次模拟法庭竞赛的冠军。
“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是国内政法院校间最有影响力的竞赛之一,至今已经举办了七届。武汉大学法学院此前共获得两次冠军,分别是在2003年的首届赛事和2006年的第四届赛事,本届又斩获佳绩,成为此项赛事中获得冠军次数最多的院校。
适逢武汉大学恢复法学教育三十周年,我院代表队为参赛的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等在内的全部队伍和前来交流观摩的台湾台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准备了精美的院庆礼物。各个高校都对我院表示了感谢和祝贺。通过“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我院学子充分展示了武汉大学及法学院的风采,加强了与全国各地政法院校之间的交流,推动我院法学教育和培养模式的发展和进步。(李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