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春季开学返校学生缴交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做好春季开学返校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方便学生缴费,根据学校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的要求督促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办理注册手续。 二、缴费时间和缴费地点 2008年2月17日,学生可在各学院(系)归口核算科办公室缴费。 三、缴费方式 学生可以到收费现场采取缴纳现金或刷工行银行卡方式缴费。 特此通知 财务部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