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交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其他交流 > 正文
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额度将大幅提高
2017-02-07 2050 次

本网讯(通讯员李海波)从2013年起,武汉大学将大幅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额度。这是继2012年初学校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后的又一举措,旨在充分发挥评先奖优的激励作用和导向功能,激励研究生从事科技创新,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新的奖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力度超过以往。根据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研究生全部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全额学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18000元普通奖学金;全日制普通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全额学费);全日制普通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基本奖学金(全额学费)的比例将由原来的15%提高到30%、二等基本奖学金(半额学费)的比例将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普通类硕士生全部获得每人每学年5000元普通奖学金。

新的奖学金政策实施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不用交学费,加上学校每年拿出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2000万元,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生每年最低享受普通奖学金18000元,生均每年将获得24000元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不但可以评选最高奖励额度50000元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还可以参评最高奖额为12000元的专项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一年有望获得不低于9.6万元的奖学金。

据悉,新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的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的调整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目前,武汉大学研究生获得奖励资助的项目主要有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各种专项奖学金和每年200-300万元的自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各界已在我校设立了40多项专项奖学金,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150多万元。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岗位1800多个,3000多名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管工作,每年发放劳酬5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种类、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http://www.whu.edu.cn/notice/newswin.php?id=2623

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调整方案

    经我校2012年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新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如下:

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研究生全部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全额学费)和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低于18000元);

全日制普通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全额学费),全日制普通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全额学费)、30%获得二等基本奖学金(半额学费);

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全部获得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调整后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发放对象不包括委培、定向、补录录取以及超过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对象不包括委培、定向、超过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和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的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及标准的调整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在校生和新生均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