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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举办“保护地法律与治理师资培训班”
2017-04-12 4317 次

2015年11月23日-27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IUCN环境法中心共同举办“保护地法律与治理师资培训班”(Protected AreasLaw & Governance Teachers and Trainers Workshop)顺利举行。该次培训班也是我所珞珈环境法论坛的第四期活动。

11月23日,培训班开幕。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IUCN环境法委员会主席Antonio Benjamin先生、IUCN环境法中心法律官员Lydia Slobodian女士、我所Ben Bore特聘教授先后致辞。

在为期五天的时间里,培训班课程分为基础知识教授、实践探索与小组成果展示三个部分先后进行。11月23日至24日,开普敦大学SandyPaterson教授就主题相关教学资源和方法进行了介绍,他向大家说明了保护地法律治理的12个课程模块与相关网页操作,其中每个模块又可细分为一个研讨小组展示和两个实践练习部分,并以第五模块——治理为例,具体讲述了该板块的案例研究、背景知识及课程构成,围绕保护地治理的相关案例与大家进行了讨论。IUCN环境法中心法律官员Lydia Slobodian女士从法律的概念、层级、体系、渊源、分支与类型等内容出发以锻炼学员的基础思维能力,Ben Bore特聘教授则在培训中展示了保护地的概念、价值与政府管理,重点介绍了六种治理方式、分类管理方法与治理原则和相关利益主体。

11月25日,全体与会人员选择木兰天池作为保护地案例,对该保护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并与景区管理者就相关法律问题展开了座谈。木兰天池是国家森林公园,拥有上千种国家珍贵动植物。同时,这里也是三峡濒危植物保护培育基地,有十几种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在此落户。在运作方式上,木兰天池遵循“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农民主动参与”的模式,将生态保护、生态旅游与农业旅游有机的融合在一起。木兰天池景区相关负责人从景区的总体规划、自然价值、文化价值、法律框架、内部管理模式与架构及当地住民参与等方面,向参会师生进行了介绍,双方还就景区(保护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座谈结束后,与会师生实地察看了景区的保护现状,并深入当地住民家中进行了走访。

26日,全体与会人员分成四个小组就Sandy Paterson教授给出的案例进行保护地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讨论并完成了相关任务,同时各小组成员也就本国实际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解决方式。

27日,讨论关于“海洋保护地治理”与“相邻保护地治理”的小组分别对具体内容和实践练习以及学习心得进行了成果展示,内容丰富具体、逻辑清晰、论证依据充分,得到了Sandy Paterson教授和Lydia Slobodian女士的一致赞赏与肯定。

27号下午,培训班举行了结业仪式,由秦天宝教授、Lydia Slobodian女士、Ben Bore教授以及Sandy Paterson教授共同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最后,Lydia Slobodian女士代表IUCN环境法中心高度赞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本次培训活动中所展示出来统筹、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她表示未来IUCN环境法中心将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开展更为紧密和持续的合作关系。秦天宝教授也再次感谢IUCN环境法中心选择环境法研究所作为合作伙伴,未来也期待与该中心在更多领域开展合作;也欢迎所有讲师和学员方便的时候再次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访问。

据悉,本次培训班是IUCN环境法中心保护地项目区域培训的全球第一战。来自中国、印度、印尼、蒙古、缅甸、尼泊尔、越南、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台湾地区等东南亚国家与地区的保护地教授、学者和管理者二十余人就保护地法律与治理问题展开了如火如荼的讨论,他们纷纷表示此次学习的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与实践意义,希望能够在本国或本地区的课程教授以及实际管理中得到充分应用与操作。同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部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全程旁听了本次培训,他们表示在专业、语言、以及活动组织等方面均得到了较大收获。本次培训班对于扩大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国际组织开展实质性科研活动,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供稿:武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