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环保建设之我见 张树兴* 李希昆** 环保建设是造福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是要“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开发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个重点项目,在开发这一流域的过程中环保建设成了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阐述。 一、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生态环境的现状 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我国青海省,流经西藏、云南后进入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越南,注入南太平洋。其干流全长4661公里,是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被誉为“东方多瑙河”。中国位于澜沧江—湄公河的上游。它在我国云南省省境内的干流长1240公里,占干流总长度的26.6%。流域面积795000平方公里。澜沧江在我国境内干流长2160公里,在云南省境内干流长1240公里,占全干流长的四分之一。区域内江河纵横,地形复杂,山川挺拔,气候多样,其北南走向与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形、地貌造就了丰富而独特的多生物、多物种。这里有白马雪山、高黎贡山、无量山、西双版纳、南滚河等多处自然保护区,区内有滇金丝猴、长臂猿、孟加拉虎、豚鹿、亚洲象等珍稀动物和桫椤、秃杉等多种稀有植物;同时,这里又是多民族聚居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农业人口占流域内人口的90%以上。近年来澜沧江区域发展成为新兴旅游胜地,拥有四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区中的三个(西双版纳旅游区、大理旅游区和三江并流区),人类活动对区域的影响逐渐明显,加之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或资源开发行动,如:下游泰缅大坝、中游梯级大坝、在建的大保公路、小湾电站等使这一区域生态环境处于极度退化状态。目前,区域内存在着如下等多种生态环境问题,加之环保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气象等自然灾害频繁。(1)地震。据云南省地震局有关资料,全省较为集中的地震带有6个,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内就涉及3个,而且属于强震高发地区。地震不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而且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造成严重破坏;地震还透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致使公路毁坏、交通、通讯中断、房屋田地被淹没等。(2)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是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内主要的地质灾害之一,尤其在中游的耿马、保山、镇康等地区。全省受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影响的县有30个,该区域内就有13个。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给这些地区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的生命造成巨大的损失。(3)气象。由于该地区特有的地形特点,使得该区气候独特,总的特征为:气候变冷、降水增多,气象灾害频繁。对农业生产影响的气象灾害主要是旱灾、水灾、冰雹等。 2、土壤侵蚀、森林破坏严重。该区域土地侵蚀率为29.38%,其中中游地区的土壤侵蚀远比上游和下游地区严重。由于土壤的大量流失,不仅导致土壤贫瘠化,还造成河流淤积,直接影响到澜沧江梯级电站效率的正常发挥和使用年限。另外,区域内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据美国卫星资源的解释结果,其森林覆盖率为46.86%,以中游地区最低为32.73%。由于中游地区开发历史悠长,人口密度大,森林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低,加之煤炭资源缺乏,能源消耗又以薪柴为主,使原来就比较缺乏的森林资源受到了比上游和下游地区更大的压力,这是中游地区森林破坏严重的根本原因。由于森林遭受破坏,自然灾害的危害和水土流失也远比上游和下游严重得多。 3、濒危物种的生态环境逐渐缩小和种群数量减少。澜沧江区域是我国热带、亚热带动植物的主要分布区。根据初步统计,区内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350种左右,约占全云南省保护物种的60%。区域内复杂的地形地貌和多种多样的气候,孕育了丰富而又独特的物种资源,但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导致了物种和种群数量的减少。另外,区域内的生物种类虽然丰富,但许多种类的种群数量少而且比较分散。对野生生物资源,尤其是对一些数量少、价值高、有特殊用途的生物种类的掠夺性开发,已使许多物种的个体数量明显减少,甚至导致物种的消失。 4、区域内局部地区还突出地存在水、大气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如上游地区的比江的水流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中游的西洱河水环境污染已十分严重;北衙锅厂河一带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小黑江、罗闸河的水污染也比较严重等。 除此之外还存在草场退化、森林生态功能较弱等环境问题。 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环保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 综上所述,澜沧江流域目前存在着自然灾害频繁,中游地区土壤侵蚀严重,森林破坏严重,濒危物种的生态环境逐渐缩小和种群数量减少以至物种消失,局部地区污染严重等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以上各种生态环境问题的因素很多,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等因素。 1、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中自然地理因素和地质因素是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因素。区域内地质构造裙皱强烈,断裂纵横,规模巨大,构造运动活跃,近期仍在强烈抬升中,以致地震活动频繁,引起较多的地震灾害,加上横断山系纵贯整个流域,山川骈列,高山峡谷相间的地貌,海拨高,地形坡度大,气候复杂,气候呈垂直分布,岩性都导致规划区内自然灾害、土壤侵蚀的加重。 2、人为因素 (1) 思想观念滞后,法制意识薄弱。多年来,在“征服自然”的生态观的影响下,很多人缺乏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对环境资源状况没有明确的认识,环境保护意识差;对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仍然抱着先发展经济,有了钱再搞环保的心态。尽管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们在环保方面的投资,但更重要的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落后,而思想观念滞后,就进一步导致了忽视或不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另外,环境法制意识淡漠,部分地区的企业、个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破坏生态环境,不惜以牺牲珍稀动植物作为代价,此类事件时有发生。 (2) 传统的发展模式与人口的增加对环境的冲击。在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对环境的压力。由于人口的增加,对各种资源的需求,特别是对粮食和能源的需求。为解决温饱问题,于是向大自然索取生活物质,滥砍乱伐森林,扩大耕地面积,结果使森林遭到破坏,带来水土流失加重,水资源减少,各种自然灾害频率加快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陷入了越荒越垦、越垦越荒的恶性循环。还有,工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大多数装备都是50-60年代的产品,尚没有摆脱高污染的增长模式,综合利用率低,资源浪费大,形成工业较发达地区环境污染越严重的局面。 (3) 环保产业技术落后。世界上工业化国家的环保产业以其高科技为主要特征,依据环保产业的技术优质,使环境与生态质量的提高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随着核电站泄漏,臭氧层的损坏及酸雨、气候变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被人类所广泛认识,一些有远见的国家,跨国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产业的发展,如德国的脱硫脱氧技术,美国和欧洲的核环保设施,环保汽车等均领先于世界水平,而我国的环保产业,无论其产品生产还是环保技术研制开发,多以中间适用或以常规技术为主,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规模也上不去。澜沧江区域的环保产业大体上也是这样一个水平,尽管适用技术和常规技术仍有其一定适应范围,但长期以此为主,则是产业技术落后的体现,对环境保护不利。 (4) 缺乏一套完善的区域环保法律体系,环保执法力度太弱。除了现有的一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外,区域内至今还无一部能适用于整个区域的环保法,能够规范区域内的环境行为。再一就是没有意识到依法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环保执法的力度太弱,执法薄弱,执法手段不够有力,使现有的法律也没有起到应有的管理作用。 (5) 环保政策体系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健全。现行的环保政策很难对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不同部门环保的行为起到时整体制约和引导作用,因而往往导致某一方面的畸形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往往不一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甚至是对环境的破坏;缺乏大力保护环境的措施,这些都不利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另外,管理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县级政府缺少有力的环境保护力量,因体制的变化,管理能力不适应于发展中的环境管理问题,造成失控,引起局部地区特别是城镇地区环境污染严重。 此外,环境保护机构权力弱小,地位卑微,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也是制约环保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环保建设的对策思考 针对以上制约环保建设的因素,我们认为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加强和改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最终取决于国民的环保意识。因为一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都是人们缺乏环保意识与环保无序行为的结果。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防止环境的恶化,就必须加强对国民的环保宣传与教育,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呈现出群策群力的局面;另外,应举办各种环保展览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人们广泛宣传环境恶化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危害,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国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2、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环保政策。环境与经济、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孤立地只考虑经济或环境问题,都不利于环保建设。对环保建设,应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如《21世纪议程》中所提出的,要“确保在各级决策和所有部门中将经济、社会和环境考虑结合起来',并'通过适当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执行机制,来促进国家、州(省)和地方各级的环境与发展政策的结合”;江泽民总书记在1997年以来召开的数次中共中央人口、资源与环境座谈会上也曾多次强调,要“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程序,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这一决策机制要求改变通常那种从“末端治理”为主的项目评价体系,要从源头控制住环境问题的产生。首先要坚持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起抓,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其次要建立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环保法规体系,逐步改变以行政命令手段为主的行政干预手段。因为后者只能短期内有效,要想长期解决数量大且对市场价格十分敏感的乡镇企业污染的管理问题,必须依赖于市场机制。再次应实行污染高额收费制度,促进污染的治理。排污收费往往大大小于治理污染的成本这就使污染企业宁肯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愿投资进行污染治理,把缴纳超标费用作为向社会排污的'通行证';最后,区域内各级政府在财政、金融、信贷等方面应给予环保企业以支持,要逐步扩大政府在环保领域里的公共项目投资,促进环保产业尽快形成经济规模优势。 3、加快对区域内乡镇企业产业的升级和技术改造,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尽管乡镇企业的低成本运营方式在目前当地的经济的发展中有其作用,但这种经营方式对环境破坏是深远的,是一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因此,加快乡镇企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步伐,这不但是乡镇企业创业的需要,也是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外环保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它对技术有着极高的依赖性,可以说,技术创新是环保产业发展的生命线。由于环保市场规则尚不完善,环保企业多以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为主,因而很难表现环保产业的高新技术特点。为支持区域内环保产业发展,各级别政府可设立环保基金,由环保投资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同时应制定优惠政策,加大科研投入,把环保科研与环保产业结合,让高科技也为环保建设服务。 4、加强区域环保立法,健全法制管理机制,强化环境管理。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环境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健全法制管理机制依法强化管理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一项有效的手段。其一、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严格依法办事,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首先要建立健全环保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健全执法机构,壮大执法队伍,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程序,明确管辖权限;再次,应赋予环保执法主体相应的权力,赋予相应的强制执法手段,如查封、冻结、没收、强制关闭、拆除等,而目前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近乎空白,导致环保执法的软弱性、不彻底性。其二、应加强有关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由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有必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要让国民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人与生物、人与环境的关系,自觉遵守、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才能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真正作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再次,应坚持效益分析原则。针对当前只注重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只注重局部利益而不顾全体利益的短期行为。开发环境时,应注意衡量利益得失,对环境的开发,一但开发就会对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虽然这种开发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短期经济利益,但是不利于区内的环保建设的话,此时也要坚决制止开发。 总之,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环保建设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技术保障,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福蒙子孙后代,推动社会进步的战略措施,尤其是在当前西部大开发和我省战略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把环保建设放在首位,这是已为环保实践证明了的真理。 参考文献 1. 蔡守秋.环境资源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 2. 周轲.生态环境法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2月 3. 邢文婷:《中国西部发展中环保建设的决策与选择》,载《生态环境保护》2002年第3期 4. 周轲.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 5. 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 6. 江伟玉,陈方林.资源环境法研究及应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 7. 郭伟:《论公共利益观对环境法的指导作用》载《探索.创新.发展.收获》(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2001年11月 8.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省澜沧江流域环境规划研究》 199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