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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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辨析
2017-02-12 456 次

绿色产业辨析 刘国涛 刘呈庆 史佩钊 (山东师范大学政治法律学院,邮编:250014) 摘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经济化和经济发展的生态化、绿色化,使得绿色产业不能完全适用传统的产业概念。绿色产业包括环保产业,也涵盖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是横跨第一、第二、第三、甚而所谓第四产业的综合性产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生态性、区域性使得绿色产业既包括线条型绿色产业,也包括区域型绿色产业,例如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县建设。辨析绿色产业相关概念的内涵,有利于规范学术研究,有利于界定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利于相关政策法律的科学制定。 关键词:绿色产业;环保产业 中图分类号:D922.604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等已经成为非常时髦话题,与之相关的绿色产业、环境产业、环保产业、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等词汇,在当前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频率也愈来愈高。有些词汇的内涵和外延却较为模糊,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使用得十分混乱,不利于学术交流,甚而为管理工作的职责界定造成困难;既不利于绿色产业管理的国际标准化,也不利于绿色产业数据的国际可比性;阻碍了世界绿色产业市场的发展,影响了它在世界环境保护中理应起到的作用。内涵和外延的模糊可以说是绿色产业这类新兴产业固有的特点;但是,研究绿色产业的内部结构,较为准确地界定相关产业的内涵,也是非常必要的。 2 国内外相关概念的内涵 2.1 关于环保产业 国际环保产业界共知,环保产业的产业边界与产业内容有着相当的模糊性。环保产业在产业构成的方式上与旅游业有相似之处。旅游业不仅包括游览观光,还包括交通、住宿、饮食、购物等多项活动,从而显示了旅游业与其它经济门类之间的渗透性。环保产业的这种渗透性更广、更深。第一,许多环保产品与服务往往是由其它经济门类生产与提供的;第二,许多环保产品,尤其是“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具有复合功能,即一方面它们保持了所替代的旧技术与旧产品的使用功能,另一方面它们又增添了旧技术与旧产品所不具备的环境安全功能。环保产业的边界和内容的模糊性,主要来源于第二方面的原因。这使定义环保产业较为困难。 环保产业在不同的国家中有着不同的叫法。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英语文献中,它表示为“ENVIRONMENT INDUSTRY”或“ENVIRONMENTAL INDUSTRY”(直译为“环境产业”),是“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INUSTRY”(直译为“环境物品与服务产业”)的简称。OECD文件也曾使用过“ECO—INDUSTRY”(生态产业)这一名称,个别的学术论文中也有使用“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环境保护产业)的。在日本,它至今仍被称为“生态的产业”,并英译为“ECO-BUSINESS”。以上称谓,除了反映它们的概念覆盖面多少存在差异外,其核心内容则是一致的。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环保产业流行着两种定义。一种是狭义的环保产业,即是在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供设备与服务的企业;一种是广义的环保产业,既包括能够在测量、防止、限制及克服环境破坏方面生产与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企业,也包括能使污染和原材料消耗最小量化的洁净技术与产品。狭义的环保产业主要针对环境问题的“末端治理”而言;而用于末端治理的产品与服务,其使用功能与环境功能是一致的。如污水处理设施,其使用功能是清除水污染物,这同时也正是它的环境功能。因此,这类企业作为环保产业是易于确认的。广义的环保产业,是针对“产品生命周期”(即“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而言的。它不仅包括狭义的环保产业,还包括涉及产品生产过程的洁净技术与涉及产品使用过程的洁净产品。几乎每个行业都有清洁生产技术,而洁净产品则特指对环境无害的产品。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含义并不一致,即洁净技术的产品并非一定是洁净产品,而生产洁净产品的技术也并非一定是洁净技术。此外,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的使用功能往往不是它们的环境功能,如无氟冰箱的环境功能是由于没有CFCs排放而避免了对臭氧层破坏,而它的使用功能则是制冷。这样,这些技术与产品是应隶属于原先的产业还是转而隶属于环保产业,通常存在争议,难于确认。在OECD国家中,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挪威、荷兰等)大体采用较狭的定义,日本、加拿大则采用较广的定义,美国的定义居于两者之间。 目前,国际上认为,狭义的环保产业可视为环保产业的核心,但由于世界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对产品的生命全过程的环境行为控制,因而必须将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纳入环保产业之内。这样,采用广义的环保产业是一个必然趋势。 1996年由OECD的“科学、技术与工业理事会”工业部秘书处组织的最新研究提出了环保产业应当包括的内容。概括如下:①环保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废弃物管理与再循环设备,大气污染控制设备,消除噪声设备,监测设施,科研与实验室设备,用于自然保护与提高城市环境舒适性的设施。②环保服务:从事废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控制、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操作,提供有关分析、监测与保护方面的服务,技术与工程服务,环境研究与开发,环境培训与教育,核算与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生态旅游,其它环境事务服务。③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洁净生产技术与设备,高效能源开发与节能的技术及设备,生态产品。该研究还进一步把上述内容概括为8个领域,并视为环保产业的核心活动。它们是:水及水污染物处理,废弃物管理与再循环,大气污染控制,消除噪声,事故处置/消理活动,环境评价与监测,环境服务,能源与城市环境舒适性。 2.2 部分国家环境产品、服务产业的定义和分类 美国的环境产业有三大类构成:服务、设备和资源。第一类包括,分析服务、固体废弃物管理、危险废弃物管理、化学废弃物管理、修复/工业服务、咨询与工程;第二类包括,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药品、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与预防技术、废弃物管理设备、环境仪器仪表制造;第三类包括,公共用水、资源恢复、环境能源来源。 加拿大环境产业由下列几大部分组成:固体废弃物处理与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供水与污水处理;土地管理与资源保护;环境健康与安全;绿色产品与服务;能源选择和能源保护。 德国环境产业包括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设备生产厂家及提供相关商业服务的厂家(例如工程和开发)。而废弃物管理、循环利用、污染土壤及危险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设备的咨询与维护均不作为环境产业的组成部分。 意大利环境产业被认为是既定的企业经营的特定狭义定义集合,它们是以特定的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建设。它们包括下列几部分:工业和城市排放物的清除;大气污染排放物的减少;城市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土地开垦;噪声减少。 挪威的环境产业包括五个主要的环境分部门的设备制造:水污染和排放物处理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海洋环境与安全,其中包括石油泄漏处理设备;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废弃物管理和循环设备。此外,还有咨询公司与研究院所为本部门提供的服务。能源增效节约设备与服务不包括在环境产业内。 中东欧国家的环境产业的组成有: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和排放物处理设备;监测和分析设备;废物管理服务;环境咨询服务(含分析服务)。 日本国际贸易与产业省将“生态企业”广义地定义为“潜在的有助于减少环境负担的产业部门”。这一部门应促进与环境保护相一致的工业开发。生态企业被划分为六个分部门: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和循环利用;环境恢复;有利于环境的能源供给;有利于环境的产品(清洁产品);有利于环境的生产过程。 2.3 我国实际工作中的“环保产业” 199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环境保护产业是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机械设备制造、自然保护开发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等方面。 从国家环保局、国家统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的全国环境保护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范围来看,1993年调查范围包括从事环保产品生产、环境科研开发、环境工程、产品经销、资源综合利用、生态恢复与治理的企事业单位;1997年在1993年的基础上,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及低公害产品纳入统计范畴;2000年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服务及洁净技术产品的内容,将污染设施运营管理、产品生命周期评估、环境教育培训等纳入环境服务业中,洁净产品则是在低公害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低排放、低噪声及有机食品等内容。此外,2000年将废旧资源回收处置纳入环境服务业的统计范畴。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已经形成环保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资源循环利用、自然生态保护五个领域,跨行业、跨地区,产业门类基本齐全,产业结构基本合理的产业体系。在我国环保产业的构成中,环保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和环境保护服务收入之和约占环保产业收入总额的70%,是构成环保产业的主体。其中,环境保护服务业有了较大发展,但尚未形成规模;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有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以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有机食品等为代表的洁净产品已大量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是近年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之一。 2001年6月,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环保产业重点领域:一是环保技术与装备、环保材料和环保药剂,主要包括烟气脱硫技术与装备,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技术;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处理处置技术和装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术与装备;噪声控制技术与装备;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技术,工业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工艺技术,节水技术与装备;以污染预防为主的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污染防治装备控制仪器,在线环境监测设备;性能先进的环保材料及环保药剂等。二是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共伴生矿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三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三是环境服务,主要包括环境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环境工程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服务等。 2001年10月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规定,规划范围包括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三大领域。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主要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节水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装备、清洁生产设备、环境监测分析仪器仪表、环保药剂和材料等的生产与经营。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共伴生矿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三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环境服务主要包括环境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环境工程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服务等。 3 环保产业分类的理论研究 在此介绍一些已有的理论研究观点。 3.1 生命周期分类法 研究人员认为,当前我国实际工作中较通用国家经贸委在《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对“环保产业”的界定,依据的是传统的产业分类法,其特点是按照活动领域或对象的特征来进行划分。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可以明确环保产业各部门在三类产业中所处的位置,便于进行宏观国民经济的统计和分析。然而,这种定义和分类方法也有难以克服的缺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忽视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开发与保护”活动。在以上分类中虽然已经包括了“资源综合利用”类环保产业,但只包括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有害物质排放的环境功能部分,而没有包括对重要生态环境资源如土地、水源、植被、物种多样化等的保护和综合开发活动的内容。2、忽视了目前对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洁净产品”。洁净产品特别是清洁生产技术是“产品生命周期”中具有重要环保功能的部分,发展清洁生产技术和洁净产品是从根本上改变环境污染状况的最终归宿所在。3、以上分类难以区分环保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功能特征。不仅在统计上不便操作,不便于对各类环保产品和服务进行科学的投入产出分析,而且难以为经济发展处于不同阶段的国家或地区制定科学的环保产业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借鉴OECD广义环保产业的定义,对环保产业重新分类。环保产业的新定义为:以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它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与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有关的生产服务企业;二是与节能降耗技术、减排及降低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有关的技术研究开发、设备生产企业;三是废污物的循环利用、处理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设备生产企业;四是提供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在此基础上,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功能,可将环保产业分为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型、清洁生产型、污染源控制型和污染治理型环保产业四类(见图2)。这种定义和分类方法不仅便于同国际接轨,而且有利于进行投入产出分析,有利于研究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形势和制订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与对策。              图2:环保产业分类图 3.2 环保产业市场分类法 还有的研究人员认为,环保产业及其市场是一个概念性的产业市场。其主要特点:一是不同于传统产业,其市场内涵国际上尚未取得一致的认识。由于环保产业内涵的不确定性,对环保产业市场描述存在很大的模糊性;二是环保产业及市场的发展从根本上取决于环境污染现状及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决心;三是环保产业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引导型市场,环境保护政策指导、环境执法、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环境保护投资水平对市场的影响极大;四是环保产业市场的发展不能脱离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技术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中国环保产业采用了广义的定义。原则上讲,环保产业的市场分类和环保产业的构成相一致,并随着市场发展而有所变化,见图3。可见,从技术上可将环保产业市场初步划分为环保产品市场、环保技术服务市场、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低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含有机食品市场)和自然生态保护技术市场等五个方面。其中,环保产品市场与环保技术服务业市场之和大致构成为“狭义”的环保产业市场。对市场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各个市场之间或多或少存在联系。例如,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既涉及环保产品市场、环保技术报务市场,甚至还涉及资源再利用市场等。 图3:中国环保产业市场分类 3.3 直接、间接分类法 狭义理解是将环保产业 划分为环保设备(包括与之相关的服务)及一般环境服务两大类别。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是设备与相关服务,包括四个方面:(1)污水处理;(2)废弃物管理;(3)大气质量控制;(4)其他:如土地改善和噪声控制。较为广义的环保产业,多依据欧洲共同体的一份研究。除狭义内容外还包括其他于环境有益的产品,如氟氯烷烃(CFCs)替代品、可生物降解的塑料、洗涤剂、无铅汽油、无毒涂料、电动汽车、太阳能供暖等。加拿大政府的一份研究材料所限定的环境工业产业的内容也属于广义范畴,包括:(1)环境产品与服务;(2)清洁生产技术与服务;(3)多用途产品与服务;(4)环境友善产品(如具有生态标识的消费者产品)。 可见,狭义的环境产业主要指污染的预防、清除和监测设备与服务;而广义的定义则在狭义的基础上,包括“环境偏好”或“绿色”消费者产品。为简化起见,在这里我们将狭义内容称为直接环境产业;而将广义概念中的增加部分称为间接环境产业。间接环保产业主要涉及四个方面:(1)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2)节能技术;(3)替代产品开发;(4)绿色设计。 3.4 按环境问题的分类划分。 环境问题分为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环境保护活动亦形成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两大领域;相应地,环保产业划分为污染防治产业和资源产业。污染防治产业包括污染预防产业和污染治理产业。在时间顺序上,污染治理作为产业的出现早于污染预防产业。资源产业是通过社会投入进行保护、恢复、再生、更新、增殖和积累自然资源的生产事业。 前述的一些已有观点对我国环保产业做了较好地扩展和界定,应当说在微观、细化的角度取得了好的研究成果,这是实际工作所需要的。在宏观研究方面却有不足和遗漏。我们都认为环保产业具有模糊性,是有别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是根据环境保护的特点和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是渗透于三个产业之中的。甚而有的学者提出了第五产业的概念。但是,对第五产业的宏观界定有所欠缺。 4 “五次产业分类”理论中的绿色产业 大家最常讲的是三次产业分类法,而且其它分类法也大都与三次分类法有联系。因此,以三次产业分类为基础,为绿色产业定位是十分必要的。当然,这种定位有一定的模糊性,但是,一定会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生态经济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思华教授认为生态产业应作为“第五产业”,了解这一观点有助于在三次产业分类法的基础上为绿色产业定位。 4.1 第五产业的提出 刘思华教授认为,三次产业分类法已不能正确地反映现代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难以准确体现21世纪现代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这主要表明在以下几点:三次产业分类法,虽然把经济系统和自然系统联系起来,但它是以产业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把产业系统封闭在经济系统内,既很少考虑生态系统、社会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内在联系与协调发展,又片面强调经济系统向自然生态系统的单向索取,造成资源的掠夺开发,环境的污染与破坏,生态的损害、退化;以产业发展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不注重分析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为目的;三次产业分类法把第三产业当作一个大口袋,凡是不属于第一、第二产业的其他各行各业都纳入第三产业,使其内容过于庞杂,难以界定包括大批高新科技产业在内的知识产业。因此,三次产业分类法已经不能正确反映第三产业内部变化的新情况和新特点,难以通过总结它们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来制订政策和进行科学管理;三次产业分类法已经不能全面地反映产业经济发展的新内容和新趋势,难以准确地揭示现代产业结构变化与现代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规律性。如现代经济发展的知识化(包括信息化和文化化)的新趋势,使经济和知识的紧密联动,最终促使知识经济一体化形成了它的结晶即知识产业,这就需要从产业结构中分离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第四产业;现代经济发展的生态化新趋势,使经济和生态的紧密联动,最终促使生态经济一体化,形成了它的结晶即生态产业(包括环保产业)。这就需要从产业结构中分离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生态产业部门,称之为第五产业。 具体来讲五次产业的划分是:广义农业、主要包括种植业、牧业、渔业和狩猎业等;广义的工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煤气、建筑业等;广义的服务业,主要包括流通和服务部门的商业、金融业、及保险业、运输业、旅游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及其他公益事业等;广义知识业,主要包括智业、信息业、文化业及其为提高科学文化技术水平和巩固动者素质直接服务的部门;广义生态产业或环境产业,主要包括生态业、环保业、“熵”处理业、废旧物品回收和利用业及其为生态环境建设直接服务的部门。 4.2 第五产业――生态产业的涵义与构成 狭义的生态产业,实际上是传统意义上的环保产业。它是指环保设备的生产、制造,以及利用这些设备与技术进行环境污染控制、处理与服务的产业总称。实质上主要是“熵”处理产业。广义的生态产业,是指除了“熵”处理产业外,还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与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管理有关的部门和产业的总称。因此,生态产业可以表述为:在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建设自然的生产建设活动中,从事生产、创造生态环境产品或生态环境收益的产业和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服务的产业及其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绿色技术与绿色产品相关的部门和产业的集合体。概括起来,生态产业包括三大部门十种产业群。 第一大部门为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产业群。这是生态环境技术生产部门,它主要包括:①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是以发明、发现、生产、销售和设计技术为主的科学技术群;②生态环境技术产业,是以生产生态环境硬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仪器制造等)和生态环境软技术(生态环境咨询策划、绿色设计与绿色管理系统开发等)为主的生态环境技术群。 第二大部门为直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部门,是直接生产生态产品的产业群。它主要包括:①“熵”处理产业群,即工业、水、气、渣的处理产业、农业生态循环产业、各种垃圾的处理、利用产业等;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与利用;④直接创造生态环境产品与收益的产业群,主要有林业、草业、江河整治与防洪防旱工程建设、防治水土流失,生态农场、生态养殖场等;⑤自然生态保护业;⑥生态环境监测与自然灾害的预报及防治产业;⑦生态环境文化教育产业群,是以生产、传播生态文化和环境知识的智业群;⑧生态环境信息产业群,它包括生态环境宣传、报道、出版产业等。 第三大部门为间接生态环境部门,它的性质和作用与直接生态环境部门相同,但它的生产活动组织形式都是包含在第一、二、三、四产业内。因此,它构成了非生态环境部门与产业的生产活动不可缺少部分。它具有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知识业的大中型企业内部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部门,生态环境教育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等,其产品和服务在企业内部生产并在其内部使用;属于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知识业的企业,生产与使用(或服务的提供)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绿色技术与绿色企业,可以称之为准生态产业。如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 4.3 第五产业――绿色产业的图示详解 环境产业、生态产业、绿色产业,甚而更为广义的环保产业,通常是同一内涵的概念。但是,有时也体现一定的特色性、狭义性。环境产业,也称以环境导向型产业,是一个较为中性的概念。其外延较大,可以包括狭义的绿色产业、生态产业。狭义的生态产业更侧重于体现其生态性,如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这类概念更适于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配合使用。狭义的绿色产业,更侧重于体现“绿色”,对环境友好。以非清洁生产方式生产用于环保的产品的企业,狭义地理解是不能属于绿色产业的。 我们在下文讨论问题时所用的环境产业、生态产业、绿色产业都是广义的,可以说其内涵是基本相同的。采用刘思华教授所说的直接生态环境部门(改称直接绿色产业)和间接生态环境部门(改称间接绿色产业)。环保产业的概念则基本借用OECD的广义与狭义的规定。         图4:五次产业分类中的绿色产业 图4表示:绿色产业和所谓的第四产业(知识产业)一样,与传统的三大产业相互渗透,当然也与第四产业互相渗透。图4中的“1、2、3、4”共同构成直接绿色产业。1可以代表第一产业的生态建设等。2可以代表第二产业中的环保产品生产等。3可以代表第三产业中与环保直接相关的服务业,例如环保产品贸易。④可以代表知识产业中的绿色化部分,例如绿色学校、传统企业中的环保技术开发。 图4中的 “①②③④”共同构成间接绿色产业。①可以代表传统第一产业的绿色化部分,例如生态农业,②可以代表传统第二产业中的绿色化部分,例如实行清洁生产的企业以及洁净工业产品等。③可以代表传统第三产业中的绿色化部分,例如洁净产品贸易。④可以代表知识产业中的环保技术咨询开发。 绿色蕴涵了经济与生态的良性循环,绿色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绿色就是健康、活力、生命;绿色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绿色是和平和安宁的象征;绿色代表环境保护,代表可持续发展。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界定的绿色产业较为宽泛,包含狭义的环保产业。而在狭义的环保产业中有些企业,如制造污水处理设备的工厂,产品是直接为治理污染服务的,但生产过程中却不一定注重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甚而污水横流、废气四溢、废渣乱堆。这类企业应当称不上“绿色工厂”。但是,以本文绿色产业的概念,它还是要计入“绿色产业”。对这种不是很妥当的作法,我们可以有如下理解:一是,绿色产业包括已经绿色化的企业,也包括为绿色化服务的企业。另外的做法是,把那个广义的绿色产业,改称“环境产业”,这样较为中性一些。 5 区域型绿色产业 产业、绿色产业、广义的环保产业、狭义的环保产业的关系,见图5   图5:产业、绿色产业、广义的环保产业、狭义的环保产业的关系 从图5可以看出,我们所界定的绿色产业较广义的环保产业范围还要大,多出来的主要是区域型绿色产业。 前述“生命周期分类法”“环保产业市场分类法”“直接、间接分类法”,以及依据图4所进行的讨论,都对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环保产业内涵做了进一步的修正,体现了从狭义到广义环保产业的发展,体现了从末端治理到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全程控制,基本符合循环经济中的环保产业的发展趋势。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对广义的环保产业的界定以及“第五产业”的讨论,侧重于从“末端”到“全程”乃到“循环”,但是,这一切都是“线性”思考。环保产业或绿色产业最突出的特点是“生态性”,我们可以从经济生态系统中抽象出“食物链”,并称之为生态产业链、循环经济,而更宏观地看,经济生态系统中存在的应当是“食物网”,是“区域性”。这也是我们讲环保、讲可持续发展,为什么要搞生态村、生态县、生态省,要把高新技术开发区办成生态工业园区的道理所在。经济系统的生态性使区域经济模式成为绿色产业组织形式之一。所以,我们在界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产业时,要有所创新,不仅要包括“点”(排污口、末端)、“线”(从摇篮到坟墓),“环”(循环产业链)还要考虑“面(绿色产业区)”,姑且称之为“区域型绿色产业”(如生态工业园、生态县等)。有的学者可能认为工业园区、生态县等是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而不是产业模式;是区域产业结构问题,而不是区域型产业。从传统的经济学观点来看,也许这是对的。但是,恰恰是生产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结合,经济的生态化和生态建设的经济化,使得我们的产业模式不得不发生变化,不得不具有了生态性、区域性特征。例如,在我们把“洁净空气”“洁净水”作为“产品”看待时,生态建设是有非常良好的产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也要求我们环境成本内部化、生态建设经济化。一些经济化的生态建设是有区域性的。同时,工业生产也有生态化的趋势。循环经济也要求工业园区要实现“零排放”,建设生态工业园。 区域型绿色产业,可以是绿色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区域,例如大的生态工业园区;也可以是基础产业(特别是生态环境基础建设,见图1)或产业结构绿色化程度高的区域,例如生态建设搞得好的县、市、省,可持续发展搞得好的综合实验区。 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经济化、产业化,这不是意在否定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政府主导作用。绿色产业“命令+控制”的发展特点在我国尤其突出。而是认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不仅是一项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活动,更是一项企业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它主要体现在绿色产业的发展,不但要依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和企业发挥作用,绿色产业才能大发展。生态县、生态省的建设正是这种双重作用的体现。区域生态经济化和区域经济生态化并不能截然分开,其内涵是有重叠的,个别考察会有所侧重而已。而且,主要靠政府的那些区域环境保护和区域生态建设工作也并未以“经济化”为侧重点,对此图4中没有很好体现。这是因为我们更多地是从“产业”的角度思考问题的,在我国尤其需要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工作市场化、产业化。 由于生态产业经济的运行,使生态、物质、精神再生产的相互交织与协调发展,使生态产业系统不仅具有生态系统的特点与功能,而且具有经济系统的特点与功能,还具有社会系统的一些特点与功能,形成“综合的边缘交叉型产业”,使它向物质、精神、生态多功能服务的综合方向发展。生态产业的综合性还表现在它不仅在微观企业内部要以综合的生态技术为基础,而且在宏观社会也要以综合的生态技术为基础。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条件下,它越来越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使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植入生态技术,不断提高高技术的信息处理能力。生态产业是一种高新技术产业,是综合了多个学科、多种技术的边缘交叉型产业。 刘思华关于生态产业的“综合性”论述,也为“区域型绿色产业”提供了理论依据。 6 绿色产业                                           图6:绿色产业分类图 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绿色产业是个新兴的产业类型,本身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界限具有模糊性。由于我们界定的绿色产业是个跨传统产业的产业类型,一些具有、双重功能、双重性的产业的归属并没有“必须如何”可言,只是一种“选择”而已。当然,这种“选择”要有一定的原则,例如,既要符合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和管理的现实,又要尽可能地与国际接轨。国际环保产业分类中没有包括所谓的“区域型绿色产业”,但是,我们认为研究讨论绿色产业,如果不包括这类“区域型绿色产业”,似乎很不完整,也不符合研究的系统性、完整性。这并不影响我们与国际接轨,我们只要在非“区域型绿色产业”部分,做出符合国际趋势(例如OECD的广义环保产业)的选择就可以了。本文从微观到宏观对环保产业、绿色产业做了较详细的介绍与探讨,但是,并未给出一个非常完整的绿色产业“总框图”。这是因为绿色产业非常复杂,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我们只是提出一些分类方法和思路,至于如何构架“总框图”就让那些管理者去做吧。 目前,中国环保产业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总体规模相对还很小,其边界和内涵仍在不断延伸和丰富。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环保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将由小变大,逐渐成为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技术档次的产业。产业内涵扩展的方向将主要集中在洁净技术、洁净产品、环境功能服务等方面,中国环保产业的概念也将演变为:“环境产业”或“绿色产业”。 信息产业可以说是我们研究环保产业、绿色产业的榜样。当信息产业和知识产业被合称为第四产业时,当我们大力提倡发展信息产业,注重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时,我们也应大力宣传、提倡、发展被称之为第五产业的绿色产业。我们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也要促进传统产业的绿色化。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所谓广义的环保产业,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扩展。要讲环保、讲可持续发展、搞循环经济、发展绿色经济、要建设绿色的21世纪,就要采用更为广义的概念,以满足实际工作、理论研究以及宣传工作的需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我们认为当前国内所用的广义的环保产业概念是基本科学、可用的,当然还要不断发展。从理论研究来讲,则可微观更深入、宏观更明确,应采用较之环保产业更广义的概念,例如生态产业、绿色产业或环境产业。 On the Concept of Green Industry Liu Guotao Liu Chengqing Shi Peizhao School of Politics and Law,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economicaling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eco-construction and the greening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makes the concept of green industry not applicable for traditional industry concept. Green industry, inclu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and the greening of traditional industry, is a comprehensive industry involving the first, the second, the third and even the so-called forth industry. The eco-characteristics and the regionality of eco-economic system results that the green industry includes not only linear green industry, but also regional green industry, for example, eco-industry park and eco-county. Differentiating and Analyzing the connotation of the relevant concepts of green industry favors to normalize the academic research, demarcate the responsibility of relevant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and make relevant policies and laws scientifically. KEY WORDS: green industr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1 introduction 2 intention of concepts related in and out of state 2.1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2.2 the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ducts and service industry in some countries 2.3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in our practice 3 theory research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3.1 classified by life cycle 3.2 classified b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market 3.3 direct and indirect classifications 3.4 Classified by the category of environmental problem 4 green industry in the theory of “classified into five industries” 4.1 putting forward the fifth industry 4.2 the fifth industry—the definition and formation of eco-industry 4.3 the fifth industry—diagram of green industry 5 regional green industry 6 green industry 基金项目: 作者简介:刘国涛,山东师范大学政治法律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