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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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价值理论在循环经济中的应用
2017-02-11 235 次

环境价值理论在循环经济中的应用 蓝华生* 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21世纪发展的新思路,但我国目前所倡导的循环经济,强调的仅仅是技术层面上的循环,忽视了各利益主体在价值流上的关系。本文就此进行了初步的思考,认为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是其得以实行的关键。 关键词:环境价值 循环经济 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倡导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来,发达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视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核心内容及终极目标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则是我国21世纪发展的新思路。在此思路的指导下,循环经济模式呼之欲出。 从20世纪60年代起,因无视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的价值带来的全球生态环境资源危机日趋尖锐化。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资源也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不是因为稀缺性使得自然资源具有价值,而是在稀缺性的背景下,人类才开始关注其价值 。循环经济模式的建立,应该可以说是体现环境价值的有效方式。 一、环境价值的界定 “环境价值”一词实际上在三种意义上使用:(1)指特定的环境对人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意义、功利、好处。(2)指环境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独立(不是为了人的,不容被人剥夺,应得到人的尊重)的权力、地位等价值。(3)指事物和人的行为对人正常的环境生活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亦即在满足人的环境本性和需求方面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 所谓 现代环境意识要求重新认识环境价值,即不仅认识到环境作为资源对人类有用这方面的价值,也要认识到环境本身应有的价值。环境的价值首先决定于它对人类的有用性;其次是人类对它的需要与它实际可能提供的数量;第三是它可供开发利用的条件。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环境意识的逐步加强,环境的价值逐步显现,不断扩大。以森林资源为例,原始部落的“刀耕火种”,人们看中的是森林燃烧后的肥料;农业社会,生活贫困的人们看中的是它提供木材的功能;工业社会,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人们看中了它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和调节气候的功能;现代信息社会,人们紧张繁忙,身体不适,又看中了它的旅游休闲、生态观光、净化空气、制造氧气的功能。美国国立生态分析与综合研究中心曾对空气、海洋、江河甚至岩石的价值进行了测算:对于整个生物圈而言,它的价值每年在16~54万亿美元之间,平均年价值约为33万亿美元。而全世界每年生产和服务的总产值即全球GDP(国民生产总值)为18万亿美元。同时他们还对森林的环境价值进行测算:森林为人类提供新鲜空气的价值为141美元/公顷·年,森林在改善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垃圾处理、粮食生产、消遣与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价值为969美元/公顷·年。总之,与传统经济价值概念中赋予价值以劳动和交换的属性相比,认识到环境资源(无劳动参与、无交换发生)有价值是人们认识自然过程中的进步。 环境的使用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为比较实的物质性的使用价值,如矿产、土地等自然资源在物质性使用价值方面的表现就突出一些;二为比较虚的环境调节方面的舒适性的服务价值,如空气、水体、森林等在环境容量、生态平衡调节等功能性使用价值方面表现就突出一些。笔者强调环境的功能性价值一定是一个大范围的整体价值(比如整个国家),然而这种大范围的整体价值可能是由许多的局部构成的(比如各种级别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上游区的生态环境、原始森林等)。显然具有整体的巨大生态功能性使用价值的区域,自然资源不能由身处其中的局部地方来承担经济生活相对落后贫困的代价,这既不合理,实际也行不通。因此被确定为以环境功能性使用价值为主的区域,必须得到相应的生活经济补偿,以便开展与自身环境相适应的经济活动。这样才能使其功能性环境价值得到有效保护,才能使其功能性环境价值在大范围整体性上得到体现,同时自身的落后经济面貌也得到相应改善,这符合持续、和谐的发展理念。换句话说,即应在整体上最大限度地体现环境的使用价值。 二、循环经济的科学内涵、基本准则及其优势 严酷的事实,迫使人类自己在对待环境资源的态度上,作一次全面的反省:人类发展只有合理地利用自然界,尊重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的价值,才能维持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文明,人类应当既注意代内需求,更应当关心代际公平,与自然界共生共荣、协调发展,以求得同自然界的协调与和谐。可见,在认识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有必要研究循环经济和生产过程末端治理两种不同范式,使人类在安身立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不断升华境界,提高自身的素质,达成“人与自然共同发展”的思想共识。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国的现实提示我们,要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等的和谐,发展循环经济是必由之路。 (一)循环经济的基本准则 循环经济是按照自然生态物质循环方式的经济运行模式,它要求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形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过程,从而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目标。循环经济的运行应遵循以下的基本准则: 1、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的“减量化”准则。针对产业链的输入端――资源,通过产品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与利用,并应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以期尽可能地减少进入生产、消费过程的物质流和能源流,对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对制造商(生产者)而言,应通过减少产品原料投入和优化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对消费群体(消费者)而言,应通过优先选购包装简易、循环耐用的产品,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2、以废弃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源化”准则。针对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对制造商(生产者)而言,应采取产业群体间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协作,使产品——废弃物的转化周期加大,实现资源产品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对消费群体(消费者)而言,应采取过程延续方法,最大可能地增加产品使用方式和次数,有效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 3、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无害化”准则。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废弃物,提高绿色工业技术水平,通过对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利用,实现废弃物多级资源化和资源的闭合式良性循环,实现废弃物的最少排放。 4、以生态经济系统最优化为目标的“重组化”准则。针对产业链的全过程,通过对产业结构的重组与转型,达到系统的整体最优。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提升环境容量,实现经济体系向提供高质量产品和功能性服务的生态化方向转型,力求生态经济系统在环境与经济综合效益最优化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的优越性 首先,循环经济论倡导的是一种“生命与生态中心伦理观”。它是将人类与其他物种环境置于同样的地位评估,强调的是“生态价值”的全面回归,主张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向生态化转向,承认“生态位”的存在和尊重自然权利。 其次,循环经济建立了自己的资源利用原则。在促使人们转变或摒弃传统“资源无价”和“资源任人使用”的观点及建立资源的社会再生产经济核算体系的同时,树立资源的辩证观,彻底去除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思想,激发人们推动科学进步的才智。 第三,循环经济强调环境具有价值,并将发展活动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与所造成的社会、环境价值相统一,正确评价开发或生产活动的真正效益,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价值观体系。在这一价值体系在提高生态系统组织水平和生产力前提下,合理利用生态系统,从而有效地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实现了人与自然的持续发展和协同进化。 第四,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念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集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它是一种“深生态论”的体现。所以循环经济是以一种积极和谐的态度来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循环经济树立了合理的经济道德观。在倡导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和谐统一的前提下,既维系了同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代内公平,又不同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代际公平。 三、环境价值理论在循环经济中的应用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问题之所以变得如此尖锐,片面的、落后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不能不说是一个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经济发展的价值与环境的价值看成是两个系统的价值,并将经济发展的价值凌驾于环境的价值之上,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分离,“重发展、轻保护”、“先发展、后治理”成为一种价值模式。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本来应该由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外部化,不考虑资源更新的速度及生态服务价值。低成本的工业扩张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和资源浪费、短缺的根源所在,这给我们未来的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过去我们强调生产价值,森林砍了,做木材、造纸,换来的钱认为这才有价值,却忽略了它的生态价值。它涵养水源、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等,这种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而一旦要恢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又需要多少的金钱,恐怕谁也无法计算。所以,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必须适量、适度,必须与人类向自然的回馈相平衡。环境资源对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没有必要的环境资源的保证,经济就难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节约资源、解决环境资源矛盾的战略选择。 但是,通过冷静的思考,会发现我国目前所倡导的循环经济,强调的只是物质层面上的循环和工艺技术的改进(如清洁生产),忽略了其运行的经济环境,忽视了各利益主体在价值流上的关系,缺少与经济规律、市场规律的结合。经济学对污染的定义可表述为外部不经济,也就是未签订契约就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强加给他人,使得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从这个角度说,污染是违背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源于生态环境没有作为生产要素并界定其产权。在自然特征上,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天然性、流动性、外部性等特征决定了其产权难以实现私有化,任何私人和企业都无法有效行使对生态环境的产权,只能由国家政府代表社会来实施。因此,推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最有效的方式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内涵的循环经济,本质上是国家行为或政府引导和规制的经济模式。过去我们主要从技术角度看待污染问题,对污染的经济学特征重视不够 ]。可以说,与经济理论的结合是循环经济得以实现的保证,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前提。其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的价格和环境容量的价格。 自然资源有了合理的价格,生产者才能在使用自然资源与“减量化,再循环,再使用”之间做出正确的权衡;循环利用的材料和原材料之间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比较,以找出最符合“费用――效益”的方案;才可能将能源结构从化石能源转向可再生利用的绿色能源;才能促使企业减少原材料的消耗以及选用能够回收利用的材料和结构……自然资源的合理定价是向整个市场体系提供准确信号刺激的前提条件,唯有脱离了扭曲的价格体系,循环经济才能得以发展 。 环境容量价格的形成,狭义上说是由于残余物流对环境系统施加负荷,造成环境容量的稀缺性,进而使容量资源成为经济物品,具备价格。目前在我国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就是这种环境容量价格的反映。从广义上说的环境容量定价,还应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所造成环境容量影响的度量。由于前一部分讨论的自然资源价格已计算了这部分环境影响,所以,这里的环境容量价格仅考虑残余物造成的损害部分。残余物造成的损害程度主要取决于环境介质的吸收或同化能力、环境受体的本底负荷、环境受体的位置及由此决定的居民数量和受影响生态系统的特点等因素。在这个问题上,庇古提倡根据边际损害(外部)成本和边际消减成本,采用向污染者收税的政府干预形式。又有人提出了排污许可证制度,提议确定总的削减额,提供污染者交易许可证的机会,以使污染消减成本达到最低。观点的主旨是一致的,即消除外部性,科学界定环境容量的价值。唯有以合理的环境容量价值为基础,将经济行为中产生的“外部成本”予以内部化,才有可能对生产者提供正确的刺激,以从利益上鼓励其采用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 由上可知,循环经济建立在物质循环理论的基础之上,融入了一些对当前形势的思考;但是其理论仍然停留在的相对技术的层面,没有考虑到其实行的内在经济激励。本文就此进行了初步的思考,认为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是其得以实行的关键,而健全的市场和政府管理是其付诸实践的重要保证。只有解决这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循环经济才能走上正轨发挥其经济环境双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