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宝,男,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导,法学博士(中德联合培养)。1994年至2005年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环境资源、和能源气候等领域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已经在SSCI、CSSCI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在境内外重出版等著(译)作多部。曾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法》、《湖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环境、资源和能源立法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向环保部、外交部、湖北省人大等国家机关提交重要咨询报告多篇,曾参加气候变化相关国际谈判的对案准备工作。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会理事;兼任IUCN国际水法专家工作组联席主席,国际法协会(ILA)气候变化法律原则委员会委员;曾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立法专家及亚洲开发银行(ADB)项目环境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