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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2012年第2期
2017-03-23 9540 次

一、举办第二届中欧环境法论坛

2012年9月15日-16日,“第二届中欧环境法论坛”在武汉大学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协办。会议主题是“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

二、举办2012中达环境法论坛

2012年11月17-18日,由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2012中达环境法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两岸24所高校的130余人共同参与了这场学术盛会。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台达集团副董事长/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董事柯子兴先生、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董事李念祖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等出席。

三、举办国外学术周活动

2012年10月,武汉大学首次举办国外学术周活动。本次活动主要组织武汉大学环境法学科对外进行合作交流。本所王树义、蔡守秋、秦天宝和Ben Boer教授在德国哥廷根大学与德方环境法专家、学者就环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达成了联合培养环境法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开展环境法课题研究的合作意向。

四、率中国环保法庭及环境公益诉讼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012年11月2日-14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率中国环保法庭及环境公益诉讼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代表团成员包括法官、律师、环境法学者和环保NGO的代表。代表团一行先后访问了新南威尔士州土地和环境法院、悉尼大学法学院、新南威尔士州环境保护局、澳大利亚“环境保卫者办公室”、新南威尔士州司法委员会、昆士兰州规划和环境法院、昆士兰州环境和遗产保护局、“环境保卫者办公室”布里斯班办事处、阔思律师事务所、新西兰环保法庭、奥克兰大学法学院等单位,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环保法官、律师、环保NGO代表、环境法学者就环保法院和环境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和交流,并旁听了多场环境案件的庭审。

五、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环境法律高级培训班”授课

2012年9月21日,环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环境法律高级培训班”授课,与参加培训班的志愿律师们共同探讨了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王教授首先对各位志愿律师热心并积极投身于环境维权事业表示了敬意,随后,他结合环境公益诉讼产生的背景及国内外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结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的建立进行了阐述。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