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基地建设的要求和本研究基地的发展计划,在教育部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以及武汉大学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本研究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学科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服务于中国环境法治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简要汇报如下:
一、代表性学术成果
1. 2015年3月,我所Ben Boer教授主编之Environment Law Dimensions of Human Rights一书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从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角度出发,围绕环境及人权主题进行探讨。
2. 2015年4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奥尔托大学合作编写的“Climate Law in Finland and China: Outlines of European and Chinese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and Energy Efficiency Regulation”英文著作在奥尔托大学(Aalto University)出版社出版。
3. 2015年5月,杜群教授新书《能源政策与法律---国别和制度研究》出版,该书主要介绍了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国的能源政策与立法概况以及比较和对我国的借鉴。
4. 2015年6月,秦天宝主编的全英文著作Chinese Environmental Law一书由国际上权威的Edward Elgar出版社出版。
5. 2015年10月,由我所教授本 · 布尔(Ben Boer)教授作为第一作者的英文著作《湄公河流域发展:社会与法律分析》(The Mekong: A Socio-legal Approach to River Basin Development),由国际著名的Routledge出版社出版。
二、人才培养
1. 2015年6-7月,秦天宝教授应荷兰伊拉斯谟大学和乌特勒支大学的邀请,作为两位环境法学专业博士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参加博士答辩。
2. 2015年1月,博士生刘庆获得芬兰政府奖学金,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联合培养半年。
3. 2015年6月,博士生王金鹏、张萌、硕士虞楚箫、李苗苗、张庆川赴芬兰阿尔托大学参加“中芬(欧)气候变化立法和能源比较研讨会”暨项目成果《Climate Law in Finland and China》新书发布会。
4. 2015年10月19日下午四点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宇驰奖学金”签约仪式在法学院209会议室举行。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公司)董事长何姝女士和武汉分公司总经理肖玲君女士作为甲方代表参与了此次签约仪式,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教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作为乙方代表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三、科研项目
1. 2015年3月,杜群教授的“法治的生态转型和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入选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
2. 2015年6月,柯坚教授的“环境合作原则及法律适用研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3. 2015年5月,秦天宝教授的课题“《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起草研究”,获批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项目。
四、主办会议
1. 举办了17场“珞珈环境法讲坛”和5场“环境法茶座”,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官员来所讲学,培训学生的实务知识及能力。
2. 2015年4月17日至18日,第二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台湾研究所联合承办。会议代表近百人,分别来自海峡两岸三十余所高校,还有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环保NGO等实务界的代表。
3. 2015年6月22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了“气候变化法律应对国际研讨会”。六位来自美国、德国、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知名学者、资深法官和专家与我所二十余名师生共同就气候变化相关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4.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武汉大学2015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近二十所高校的五十多名环境与资源法学专业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5. 2015年11月23日-27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保护地法律与治理师资培训班”(Protected Areas Law & Governance Teachers And Trainers Workshop)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培训班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IUCN环境法委员会和IUCN环境法中心共同举办。来自中国、印度、印尼、蒙古、缅甸、尼泊尔、越南、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教授、学者及保护地管理者二十余人聚焦保护地法律与治理问题,开展能力建设培训。
五、学术交流
1. 2015年2月,秦天宝教授在荷兰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交流访问,访问了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并顺访了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莱顿大学和乌特勒支大学,取得丰硕成果。
2. 2015年,李启家教授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并分别为两校师生做了题为《环境法领域的利益识别与衡平》与《中国环境法的理念提升与制度建设》的学术讲座。
3. 2015年3月26日,秦天宝教授拜会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受到了总领事马天宁、经济处可持续发展专员培力、高等教育合作专员马瑞克、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官员李丹等的热情欢迎。
4. 2015年4月26日,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了首届长江生态经济发展论坛暨阿拉善SEE湖北中心发起大会,并在主题论坛环节与其他嘉宾进行对话。
5. 2015年5月14日,蔡守秋教授、王树义教授、秦天宝教授出席由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
6. 2015年6月22日,秦天宝教授应比利时王国驻华大使馆的邀请,作为唯一的高校代表参加了在武汉举行的“城市化论坛”。比利时国王菲利普陛下、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先生致开幕词。秦天宝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比利时来华企业应注意的环境法律问题”。
7. 2015年6月24日,蔡守秋教授和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的“和谐·合作·发展·责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理念与实践”国际圆桌会议。
8. 2015年6月25日,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
9. 2015年6月27日,蔡守秋教授、Ben Boer教授和秦天宝教授应邀出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并参加“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
10. 2015年6月28日至7月1日,我所与国际法研究所合聘司马本诺副教授应邀参加由英国杜伦大学(Durham University)主办的“人类迁徙与环境:未来,政治,创造”国际会议,并担任“Normative Perspectives I”会议专题的主席。
11. 2015年10月11日晚,我所举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聘任我所所友、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长、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杨朝飞为武汉大学兼职教授。
12. 2015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福建古田召开的。来自全国三级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法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庭长、最高法院各业务庭室近两百名代表参加会议。最高法院还专门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工委、环保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参加了会议。我所王树义教授,所友吕忠梅教授和蔡学恩博士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13. 2015年11月9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5年年会开幕式在北京举行,我所王树义教授、罗吉副教授,参加了本次年会。
六、智库建设及社会服务
1. 2015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聘请蔡守秋教授和王树义教授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同时聘请王树义教授兼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2.2015年7月20日,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王树义教授被聘为常务委员会委员。
3.2015年1月25日至27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举办了3期宣传贯彻《武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培训班,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担关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其相关法律的培训。罗吉、吴宇等教师在培训班分别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4.2015年4月21日,湖北省宜都市举办了《新< 环境保护法>解读》的法制专题讲座,秦天宝教授为宜都市的党员干部就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内容和影响进行了解读。宜都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和各乡镇和开发区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市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共150多人聆听了讲座。
5.2015年4月29日,秦天宝教授应邀担任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新《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的主讲嘉宾举行。郧阳区各级党政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讲座。
6. 2015年7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武汉大学举办律师培训班,培训学员上百人。
7.2015年3月3日,李广兵副教授给湖北省咸宁市环保系统监察执法人员做了题为“国办发[2014]56号文《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解读”的讲座。参加培训的人员约110人。
8. 2015年4月,李广兵副教授、秦天宝教授、柯坚副教授和吴志良副教授赴湖南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第十五期湖南省环保系统第十五期环保知识培训,讲座题目为“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解读”,本次培训对象为湖南省各地市州的新进人员和相关执法人员,共54人。
9.2015年5月10日,由湖北省环保厅举办的全省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在武汉工程大学顺利开班。5月19日上午,应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的邀请,秦天宝教授在本次培训班上做了“新《环保法》解读”专题讲座。下午,李广兵副教授应邀为学员们做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专题解读”。来自全省17个地市42个县市(区)的120余名环境监察一线执法人员聆听了讲座。
10.2015年6月16日,在四川省检察院举行的全省第七十四期基层检察人员轮训班(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业务)上,秦天宝教授为来自四川省各地检察机关以及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学员120名学员做了“环境司法专门化背景下检察机关的职能”的专题讲座。
11. 2015年12月4日,我所王树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等15位专家受聘为新一届湖北省高院涉诉信访难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高院院长李静为受聘专家代表颁发证书并讲话。
12. 2015年12月15日,中国法学会“环境法治研究方阵”成立大会在武汉大学举行。成立大会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武汉大学共同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 究所承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成功入选,成为全国五家理事单位之一和秘书长单位。
13. 2015年11月22日-25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在法学院举办了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班,来自全省各个县市的70多名环保局干部参加了培训,我所老师参与授课。
七、获奖情况
1. 2015年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表扬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王树义教授被评为先进个人。为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治建设,受环境保护部的委托,王树义教授自2006年开始,一直专注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起草研究工作,并担任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起草研究专家组组长。经过多年的调查和研究,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及其起草说明。《土壤污染防治法》已被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且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环境保护方面唯一的一部新制定的法律。
2.2015年4月25日,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京举行,我所杜群教授专著《生态保护法论:综合生态管理和生态补偿法律研究》荣获专著类二等奖。
3. 2015年4月,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主题征文活动中,我所师生取得了良好成绩,共荣获二等奖2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
4.2015年5月4日,2014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结果揭晓,秦天宝教授与全省其他24名杰出青年共同获此殊荣。
5. 2015年10月12日,南方周末发布最新一期“中国高校绿色公号排行榜”,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微信公众号首次上榜即排名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