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现象:在税收立法权、税种开征权等税收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家层面的税制下,“我国现今究竟有多少个税种”这一问题,竟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权威部门说法不一
广州一位高二学生对政治课本《经济生活》中谈到的一个问题发生了兴趣:课本提到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20多种。那么,究竟是多少种、具体有哪些税?经过一番网上搜索后,孩子及其家长发现,说法五花八门,甚至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的说法也不一样!
财政部网站的“中国财政基本情况”栏目是这样表述的:“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之后,还一一列举了这19个税种的名称并作简要介绍。
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在“税收宣传-中国税收简介”栏目里是这样介绍的:“目前,中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20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记者把两个部门列举出来的税种进行对比后发现,有一个税种国家税务总局提到了而财政部没有提到,这个税种就是“城市房地产税”。
记者还发现,2010年5月5日,北京市地税局网站“税务百科-中国税制”栏目介绍我国“税种设置”时说:“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5种税,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其说法不仅与高中教科书不同,而且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说法也不同;另外,该网站竟然把尚未立法开征的遗产税和已经取消的农业税也囊括在内。
业内人士也说不清
负责税收征管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又会如何回答“我国现今究竟有多少个税种”这个问题?这些工作人员的答案也是各不相同:有的说有30多种,有的说20多种;有的表示只知道国税征收的税种,其他的要问地税部门;有的拿出有关资料想一一列举,但说时才发现内容已经过期……
记者又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说法不一”提出疑问:“2008年12月国务院第546号令已宣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既然如此,城市房地产税现在是否还算法定税种?如果不算,国家税务总局为何将其列入20个税种中,并且在其网站‘税收法规库-城市房地产税’一栏里至今还不断放入最新的税收法规;如果算,财政部为何又不列出它?”
对此,仍是无人能说出所以然。
“近年来,有关部门确实很重视怎么收税、怎么推进信息化建设、怎么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但对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工作的统一规范化问题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法定的税种何来法定的税收?像有多少个税种这样重大的问题,权威部门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群众在理解上难保不乱,这种情况必然会影响我国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最终会影响税收的执法和守法问题。”有税务界人士就此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