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于今年8月26至30日举办公益法研修班,在400多名申请者中筛选出40人参加此次研修班,我所2016级硕士琪若娜和2017级硕士田鑫经过严格的审核,层层选拔,最终脱颖而出。此次研修班内容涵盖公益法律理论和实践。理论部分包括学者授课,法律问题指导和梳理,当前的公益法学术研究及研讨。实践部分包括提供交流机会、参访香港的相关法律机构及政府部门。
本次研修班主要由内地暨港澳台地区公益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士进行授课。课程内容包括台湾和香港公益法律的情况及发展;内地公益法律的现状、发展、挑战和机遇;从事公益法律的经验介绍和分享等。
8月28日两位同学对香港立法会、高等法院、廉政公署等参观访问交流。
香港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4年。在立法会参观过程中,与立法会议员律师代表郭荣铿进行了交流,探讨了环境法律规制的相关问题,收获颇丰。
香港廉政公署是一个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工作。廉政公署自成立以来破获了无数大案要案。在廉政公署的参观过程中,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贪污腐败零容忍”的良好氛围。
此外,在这几天的学习交流中,还看到了刑辩律师的困境与坚守,进一步学习了《反家暴法》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同时,也接触到了香港的恶意检控赔偿制度和港台地区的多元性别诉讼等等。此次研修班不仅使这两位同学开拓了视野,而且加深了他们对公益法的理解,他们表示这次研修班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