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晚,在法学院325教室,珞珈环境法讲坛第六十五讲暨珞珈环境法茶座第二十一回开讲。本次讲坛有幸邀请了我所所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曦教授,他为大家带来了题为“治理(Governance):环境法学研究的理论支点初探”的讲座。
本期讲座由我所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主持,北京大学王社坤副教授、浙江大学巩固副教授、重庆大学杜辉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竺效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担任与谈人。西安交通大学胡德胜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黄德林教授、常州大学/河海大学李义松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杜建勋副教授,所友、中国政法大学胡静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周卫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梁剑琴编审等,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副所长柯坚教授、李启家教授、在校研究生和部分兄弟院校师生、律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王曦教授表示政治、经济是法学的基础,环境法需要从政治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而从“过程论”到“治理模型”是一个漫长的探索。他通过概念解读、启示总结,从治理、过程、主体、规范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对“治理”的介绍中,他提到主体、过程、规则是此概念的重要要素,其中治理主体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接着,王曦教授对环境法律过程的概念、要件、效果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从“过程”这一概念中获得的启示:法学是现实而唯物、辩证而变化、历史而多维的。随后,王曦教授讲述了法律关系的主体,向大家展示了环保主体互动关系三角形模型,厘清了政府、企业和以人大、公民、社会组织、法院等为代表的第三方主体之间的管制关系、监督关系。此外,他阐述了规范的概念和环境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指出规范的重点是完善环境法治的战略突破口,即制定监督和制约影响环境的行政行为的制度。同时,王曦教授提出了中国环境治理概念模型以实现规则约束下的环保主体良性互动,具体而言为:政府党委、企业和第三方作为主体在环境道德、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三重规则的规范之下进行有效的环境治理。最后,王曦教授总结到:治理概念可以成为环境法学研究的一个理论支点,在这个支点上我们看到的环境社会现象是多元、多维、全面的,因而对环境法学的研究也应当是多元、多维、全面和历史的。同时,王曦教授表示,环境法是保障良性治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或者环境法是治理所依据的规范和规则,我们研究环境法的目的是制度改进,改进规范和规则以实现环境良治。
在与谈环节中,北京大学王社坤副教授结合自身对环评制度的研究,表示赞同王曦教授的法学研究方法的动态和整体观;并认为从治理角度来看,规范的重点是政府的行为。所友、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表示王曦教授的三角形模型现在更加丰富了,其共鸣之处是环境法学研究的理论支点问题,认为从治理角度出发是很好的切入点。中国人民大学竺效教授通过煤改气热点问题反思什么是环境法的现代治理,认为决策行为要有法律依据、执法要严格;应从广义的治理发展成学理的治理,实现环境法的良法善治。浙江大学巩固副教授谈到当前学者多忙于具体的对策性研究,没有时间和精力思考怎样正确理解环境法,王曦教授的讲座则呈现了一种范式;他还表示三角形理论具有生命力,可以衍生出更具体的理论。重庆大学杜辉副教授提到自己的博士论文便是受王曦教授的启发,认为实现描述性概念向规范性概念的转变要落实到公法领域中。重庆大学唐绍均教授表示讲座涉及到了诸多法理学的知识。中国政法大学胡静副教授认为王曦教授的理论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治理是一个原概念,可以深化出一个理论体系。武汉大学环境法所李启家教授表示王曦教授谦抑、敏锐、持续的治学态度值得大家学习,讲座所涉及的价值、理念、方法论具有很大的启示性意义。
讲座最后,在场同学提出了研究环境法中的困惑,王曦教授、李义松教授和其他与会人员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众学者们的耐心解答也让同学们感到受益匪浅。最后,秦天宝教授对王曦教授的到来再次表示感谢,并赠送纪念证书。讲座在轻松愉王曦教授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培养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带头人、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第九至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他曾长期担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导,副所长,对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点创建、国际交流等学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