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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共话生态文明与国际环境法发展
2018-03-21 3825 次

在“生态文明”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进宪法之际,珞珈环境法论坛第十七期暨“生态文明与国际环境法发展:中国的贡献”研讨会于2018年3月17日至18日在武汉大学举行。此次会议由外交部条法司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国际环境法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组承办。来自外交部条法司、环境保护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和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南京环科所、哈尔滨工程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多所科研院校的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3月17日上午,会议举行了简短的开幕式。开幕式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外交部条法司苟海波特别代表、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马淑杰副院长出席开幕式并先后发表致词。

外交部条法司苟海波特别代表首先感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办此次会议,表示很高兴在樱花缤纷、玉兰绽放的季节与国际环境法学界的同仁聚首在武汉大学。他表示此次会议主题是值得我们深入研讨的重大议题,生态文明既是治国方略,也支撑着我国的全球治理理念。苟海波特别代表简要介绍了生态文明的历史发展,并表示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到,在过去三十多年里,中国为国际环境治理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现中国开始向国家社会提供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等总体性的公共产品。他强调,如何科学弘扬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和实践,更好地为国际环境治理做出贡献是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和环境法学者、国际法学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最后,他表示此次研讨会可视作是该重大课题的一部分,期待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望专家学者们共同呼唤和打造一个国际环境法的姹紫嫣红的春天。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马淑杰副院长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外交部条法司对武汉大学环境法所的信任,把这次重要会议交由环法所承办。她提到,武汉大学与外交部、发改委、文化部等部委合作共建了十几个科研机构,都是武汉大学智库的重要研究机构。她表示,此次会议便是智库建设的研讨会,怎样把美丽中国的理念和制度实践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得到推广,做出我们中国的贡献,是专家学者们要探讨的。最后,她祝愿会议能够成功举办,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得到外交部和外交部条法司的支持和指导,学校一定会支持环法所做好服务工作。

开幕仪式结束后,论坛正式开始。本次共分为四大议题。

议题一为“全球环境治理和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趋势”,由外交部条法司苟海波特别代表主持。围绕议题,上海交通大学王曦教授作了题为“全球环境治理:从囚徒困境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林灿铃教授、吉林大学王小钢教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于宏源研究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刘静副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扶怡学者先后进行了“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趋势与中国主导权”、“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演化趋势”、“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环境谈判中的权威和合法性变化”、“国际法下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发展趋势”、“习惯法对国际环境法发展的影响:以《国际水道公约》为例”的主题发言。天津大学孙佑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居迁教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家评议。紧接议题,在南开大学史学瀛教授的主持下,秦天宝教授、林灿铃教授、王小钢教授、苟海波特别代表、王曦教授、扶怡学者、李居迁教授、山东大学王亚民教授、厦门大学朱晓勤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边永民教授、外交部条法司气候办周倩主任、吉林大学那力教授进行了精彩的综合讨论。

议题二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环境法治的内在联系”。在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刘国智调研员的主持下,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张辉教授进行了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时代的中国国际体系观”的引导发言,南开大学史学瀛教授、吉林大学那力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李爱年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边永民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张志伟(Alexander Zahar)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居迁教授分别作了“从可持续发展到生态文明——国际环境法与中国环境法的内在联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环境法的内在联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对国际环境法的影响”、“国际环境法的表与里: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的分析”、“可持续发展原则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影响”、“The Importance of ‘National Systems’ of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in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贸易争端的环境影响趋势实证分析”的主题发言。朱晓勤教授、林灿铃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议题三为“中国在国际环境法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和引领作用”,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韩德强主任主持。秦天宝教授围绕议题进行了题为“国际环境法的代际发展与中国的贡献”的引导发言,天津大学孙佑海教授、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艳芳教授、山东大学李昕蕾副教授、厦门大学朱晓勤教授、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学院侯芳博士和张庆川博士先后进行了主题为“论依法防范合成生物技术引发的安全和生态风险”、“中国对国际环境法发展的推动”、“中国在国际环境法发展中的角色”、“全球气候治理的机制嵌构与中国在国际环境法发展中的角色”、“中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最新一轮谈判中的立场和定位”、“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国在国际环境法治中的角色”的发言。李爱年教授和王小钢教授对相关问题做了专家评议,王亚民教授、苟海波特别代表、韩德强主任等专家进行了集体讨论。

议题四为“国际环境法的新领域和热议题”。在中国人民大学李艳芳教授的主持下,天津大学孙佑海教授、清华大学郑莉霞学者(代表李金惠教授)、清华大学邓海峰教授、厦门大学周琛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兰花副教授、华北电力大学陈维春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王金鹏学者、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程保志研究员,分别以“《巴塞尔公约》在中国的实施”、“气候变化中的共同且对称责任”、“后巴黎时代国际气候谈判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气候变化条约遵约条款分析”、“国际海洋倾废公约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规则谈判前瞻——简论我国的角色与应对”、“北极环境治理的机制互动:以北极理事会为视角”为主体进行发言,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进行了简要的评议。主题发言结束,外交部条法司气候办周倩主任主持了“如何做好新时代环境外交相关工作”的综合讨论,实现了学界与实务界的信息共享与建议交换。

3月18日中午,本期论坛举行了闭幕式。苟海波特别代表对两天会议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加强实务部门和学术机构之间的合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秦天宝教授感谢外交部条法司的信任,把举办会议的重任交给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他再次对各位与会专家的参会以及对议题的贡献表示了感谢。最后,秦天宝教授表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教育部的文科基地和学校重点支持单位,将为国际环境法领域为实务部门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曾经培养出我国第一位国际环境法的硕士研究生,目前是我国专门从事国际环境法教学和研究的重镇。长期以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密切跟踪国际环境公约和谈判的动态,先后派员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汞公约》等国际条约相关议题的现场谈判和对案准备等工作,为中国的环境外交、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国际环境条约的谈判和履行提供法理支持,维护国家的环境权益。本次会议的举办,也体现了外交部等实务部门对我所国际环境法研究和咨政能力的认可。本次会议的成功举行,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国际环境法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展开和完成提供了重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