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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再度受聘担任欧洲高水平大学博士答辩委员会委员
2017-02-03 464 次

6月27日,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环境法治”70后团队带头人、法学院教授秦天宝受聘担任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该学院环境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答辩。这也是秦天宝继2013年1月受聘荷兰蒂尔堡大学、3月受聘比利时根特大学博士生答辩委员会之后,本学期第三度再次参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答辩活动。

此次参加答辩的博士生有两位,其中一位是我校环境法研究所2009届硕士毕业生刘静。她是毕业后获得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赴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攻读环境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是我校最早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和政策公派出国留学的硕士研究生之一。在荷兰留学期间,刘静师从欧洲知名环境法专家、法经济学专家Michael Fauer教授。她以生态损害赔偿的法律经济分析为主题,刻苦研读,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发表了多篇论著,并顺利完成了博士论文。刘静的出色答辩获得了答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答辩会主持人当场宣布授予刘静法学博士学位,并由其导师Michael Fauer教授向其发放博士学位证书。刘静也成为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公派研究生。

答辩后,秦天宝教授还与Michael Fauer教授以及环境法科负责人Marjan Peeters教授就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商谈。他们高度赞扬了刘静作为第一位成功答辩的博士生所带来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未来将继续与武大在这方面的合作。Peeters教授很期待环境法所2013届硕士毕业生刘安翠的到来,后者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奖学金,即将赴马斯特里赫特师从Peeters教授攻读环境法学的博士学位。双方还就开展合作研究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