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的邀请,比利时国立根特大学环境法中心主任/比利时宪法法院法官Luc Lavrysen 教授以及海事研究所所长Frank Maes教授于2007年4月2日-6日到我所访问。Luc Lavrysen 教授、Frank Maes教授与王树义所长以及在所教师进行了多次会谈。
在两位教授访问期间,双方对之前达成的合作协议的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磋商,并就互派访问学者、交换研究生、合作研究等事宜达成了共识。Luc Lavrysen 教授和Frank Maes教授希望邀请我所教师在今年适当的时候赴比利时进行短期的讲学和学术研究。同时,他们透露,根特大学近期将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协定;因此,他们欢迎我所同学申请到该校继续深造,进行联合培养或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并表示将尽可能地为我所学生的申请提供各种便利和协助。
在访问期间,两位教授还为我所硕士生和博士生做了一系列的讲座,如“欧盟环境法与比利时环境法导论”、“国际环境治理”、 “多边与区域条约的遵守机制”、“船舶海洋污染——欧洲对预防与执法的贡献”、“欧洲法院与欧盟法的发展与执行”等,对欧盟环境法、比利时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海洋法、环境法的执行等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讲座吸引了我所师生的积极参加,他们与两位教授就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积极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