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义教授应邀出席中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为了促进中美两国环境法理论与实务的交流,共同探讨环境权益的热点与理论前沿问题,为环境公益诉讼和污染损害赔偿制度提供有益参考,进一步做好环境维权工作,促进环境法制建设,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06年8月14日召开了中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议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主办.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主持会议。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在会议上发言。 参会人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领导、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律师志愿者代表、美国环保署专家、美国环保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代表,主要有: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江平教授,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陆新元,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夙理,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助理巡视员别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马骧聪研究员,清华大学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原院长井文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国家法官学院理论研究室主任王立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马骧聪研究员,NGO代表、北京地球村主任廖晓义女士,美国国家环保署(EPA)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环境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吴捷博士(Dr.Wu.Chieh), 美国环保协会代表张健宇博士,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律师志愿者代表/美国律师协会代表薛青女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