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上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一百七十二讲“能源法的立法背景和要点”在法学院325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安全生产专家、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石少华会长进行主讲,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杨泽伟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刘静副教授与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硕士生和法学院其他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
讲座初始,秦天宝教授对石少华会长的到来表示欢迎与感谢,并对石少华会长的经历与研究领域作了介绍。他表示,石会长长期致力于国家法律工作的推进,特别是在煤炭工业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创建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参与了多部法律的修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深的理论功底。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秦天宝教授
石会长从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的现实背景出发,深入剖析了《能源法》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他将我国一次能源状况概括为:富煤贫油少气。我国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高,能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同时,能源供给保障的外部环境复杂,美欧等西方国家的遏制策略进一步加剧了我国能源市场的不确定性。此外,我国能源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市场体系不健全以及能源法治建设滞后等问题,也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石会长结合自身丰富的立法工作经历,详细回顾了《能源法》从酝酿到最终出台的全过程。他提到,《能源法》的立法历程可分为早期研究、初始起草、重启修改以及审议通过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凝聚了无数专家学者的心血和智慧。石会长强调,《能源法》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能源领域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更是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关键保障。
在立法要点方面,石会长指出,《能源法》作为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明确了立法指导思想,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立法主基调。同时,该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处理好能源安全与转型的关系,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制度。他还详细介绍了《能源法》确立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包括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调控、储备应急、科技创新、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全面覆盖了能源领域的各个环节。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
石少华会长
与谈环节,杨泽伟教授以“站位高远、内容详实、意义深刻”三词高度评价了石少华会长的讲授。讲座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石会长不仅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我国能源法的立法背景和要点,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论述进行了深入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他还指出,石少华会长在研究和实践中精益求精、主动担当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和领会,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杨泽伟教授
刘静副教授对石会长提供的宝贵学习机会表示感激。她强调了能源是自然资源重要的一部分,能源法在环境法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能源法和自然资源法的研究与教学仍存在不足,特别是在能源安全和双碳战略背景下,能源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通过石会长的讲座,学生们有机会深入了解能源法的立法背景和核心要点,这对他们的学习与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刘静副教授
与会学生积极交流探讨,围绕能源法相关问题向石少华会长求教,石会长耐心地一一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讲座的最后,秦天宝教授为石少华会长颁发纪念证书,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