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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讯】我所秦天宝教授应邀参加“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法会议”
2025-04-01 0 次

2025年3月14日,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香港律政司、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联合主办的“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法会议”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以线上线下混合模式举行。会议旨在讨论国际贸易法如何有效地协助实现国际社会气候行动目标、相关的法律协调的范围及价值,以及立法者、政策制定者、法院及争议解决机构对国际指引的需求。来自亚太、中东、拉丁美洲、欧洲和非洲约70个国家和地区约600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法律实务从业者报名参加,就气候变化和国际贸易法的多个议题分享见解。我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以学者身份受邀参加会议,并在专题研讨第一部分“贸法会气候变化研讨会的主要成果”担任演讲嘉宾。



会议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田涯分别于会议致欢迎辞。林定国先生感谢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多年来对律政司的大力支持,指出香港推行各种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印证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


主旨演讲部分,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马新民发表主题演讲,介绍了国家在《巴黎协定》下的义务和责任与对国际贸易法的影响。


研讨会分为四个部分的专题研讨。第一部分专题研讨涵盖了最近贸法会气候变化研讨会的主要成果,包括贸法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就核证碳信用的法律性质的研究。研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国际法律专员丁国荣博士主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高级法律干事Samira Musayeva女士,国际结算银行创新枢纽辖下香港中心主管Bénédicte N. Nolens女士和秦天宝教授分别发表演讲。



秦天宝教授的报告题目是“中国视角下对《碳信用法律性质研究报告草案》的评述”。秦天宝教授首先介绍了报告的性质,之后分析了碳信用法律性质的争议,如无形资产,不动产产生的孳息等观点,以及将碳信用视为物权的制度优势。随后,秦天宝教授介绍了中国的碳信用融资实践,分析了报告结论与后续行动在国内碳信用交易、跨境碳信用交易、透明度要求与数据安全和配套机构与体系建设方面对我国的影响。最后,秦天宝教授指出,报告为全球自愿碳市场统一标准奠定了基础,但推进全球碳市场发展的进程仍面临挑战。


会议的第二部分研讨探讨了商品和公共采购的供应链绿色化,以及公私型伙伴关系的相关面向。第三部分研讨聚焦于国际破产学会、国际破产执业者组织、世界银行在破产中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以及贸法会第五工作组框架下关乎债务重组/破产的议题,包括法官和破产管理人可能在国内和跨境破产案件中需要处理的气候变化方面的问题。第四部分研讨概述了气候变化争端的趋势,并研究贸法会目前在有关数字经济中有关仲裁、调解和争议解决的规则和工作。最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致闭幕辞,强调各方要同心协力应对气候变化为国际贸易所带来的挑战。


我所长期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和碳中和碳达峰相关法律问题,承担10余项国家部委和中国法学会委托的重要课题,20项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领导人肯定批示、国家部委的采纳,为国内气候变化应对法治的发展和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供研究预判和法理支持。本次秦天宝教授受邀参加 “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法会议”,再次提升了武大环境法学科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