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前沿动态 > 正文
国家发改委:明年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实行目录管理
2019-06-04 4416 次

2020年,中国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发布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坚持能不新设就不新设。

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健全出让或转让规则,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鼓励同一省域内市场主体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交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省域合作。

《意见》要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同步规划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中央管理企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应当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数字证书(CA)逐步实现全国互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此外,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

《意见》指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实现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

转载自“生态补偿”微信公众平台

原标题为“发改委:明年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实行目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