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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某钢铁公司焦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19-02-28 401 次

一、项目概况

某钢铁公司现有4座焦炉,年产焦炭约120万吨。其中两座42孔JNX43-83型焦炉建设于20世纪80年代,已到炉龄后期,炭化室腐蚀严重,炉顶荒煤气系统损失严重,产焦能力逐年下降,质量也达不到设计要求。公司实施500万吨钢发展规划后,年需焦炭约170万吨。为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建设5号焦炉及其配套项目。

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新建JN60型焦炉一座、干熄焦、煤气回收净化和焦化产品精加工等。预计总投资77000万元,项目可研报告对职业卫生防护费用未单列。

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2005年7月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进行规划与可行性论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

二、评价目的与依据

(略)

三、评价范围与内容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以项目可研报告设计范围为准。包括新建5号焦炉本体工程、干熄焦工程、煤气回收净化工程、焦化产品精加工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等。

(二)评价内容

(略)

四、评价方法

拟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和经验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

五、工程分析与类比调查

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设计方案,进行工程分析,并依此选择类比对象。

(一)主要产品与原材料消耗

主要原材料为炼焦用精煤、洗油、NaOH、H2SO4和Na2CO3等。主要产品与产量详见表2-17。

(二)生产工艺流程

炼焦、煤气净化及焦化工艺流程如图2-3所示。

(三)主要设备布局

60孔JN60型焦炉炉体拟建在目前焦化厂东头煤场区域。在炉体的东部建一座三跨双曲线斗槽的煤塔,与焦炉平行布置在一条中心线上,煤塔与焦炉之间设炉间台,煤塔另一端设小间台,焦炉端部设炉端台,两侧设机焦侧操作台。煤塔下部各层分别设有电子秤及其操作室、配电室、值班室、交换机室和仪表室。在炉端台机侧建筑物边界线之外,布置一座高130m的烟囱。在炉端台外设干法熄焦系统。在机侧推焦机轨道外设高压氨水泵房及其配套设施。

(四)类比调查

1.类比调查对象的确定及可比性说明

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设计方案,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相似性原则选择类比对象。

通过对我国同类在运行的焦炉生产装置调查研究,决定选择相似性较好的该公司4号焦炉工程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A厂)及另一钢铁公司2号焦炉(以下简称B厂)作为类比对象。

A厂4号焦炉于2003年1月25日竣工投产,配套建设了煤气回收净化系统、焦油精制装置和一套70t·h-1干熄焦装置。

B厂2号焦炉易地改造项目于2003年6月18日竣工投产。主体工程为新建一座55孔JN60型焦炉,配套建设了煤气净化车间及制冷站,空压站,综合水泵房等辅助生产设施。

综上所述,A厂4号焦炉和B厂2号焦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与评价对象较相似,可比性较好。

2.类比调查检测结果

类比对象化学毒物检测超标情况见表2-18;噪声强度超过85 dB(A)工作场所结果见表2-19;类比对象B厂2号焦炉变电所工频电场测定结果见表2-20;类比对象A厂干熄焦电离辐射监测结果见表2-21;类比对象A厂4号焦炉高温作业分级结果见表2-22;类比对象焦炉粉尘超标检测结果见表2-23。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一)评价单元划分

将本项目按功能划分为5个评价单元,即5号焦炉本体评价单元、干熄焦评价单元、煤气回收净化评价单元、焦化产品精加工评价单元和供配电评价单元。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1.5号焦炉本体评价单元

煤料经卸煤装置进入储煤场,再经堆取料机、皮带转运站运至配煤槽中进行配煤,然后通过破碎与过筛,得到的合格煤料送人煤塔中储存,供焦炉使用。此过程主要存在煤尘、噪声与振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塔中的煤料由装煤车装入焦炉炭化室中,经煤气加热进行高温干馏生成焦炭及荒煤气。荒煤气经上升管、集气管、吸气管后送往净化系统。焦炭由推焦机推出,经拦焦车卸至焦罐,然后送干熄炉熄焦,熄焦后的焦炭送人炉前焦库,由输送机运至筛储焦楼筛分后送高炉使用。在焦炉炉顶间台及其周围从事看火、装煤、推焦等作业个员均不同程度地接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焦炉逸散物、氨、硫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氰化氢、苯酚、苯系物、苯并[a]芘、煤焦尘、高温与热辐射、噪声与振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干熄焦评价单元

提升机把焦罐提升到塔顶,通过装焦设备把焦炭装入干熄焦槽。装入干熄焦槽的赤热焦炭经过冷却至低于200℃,通过干熄槽下部的排焦设备排到输送机上,运至凉焦台上冷却一定时间后送往筛储焦工段。

干熄焦的原理是将惰性气体(氮气)作热载体,惰性气体由循环风机吹人熄焦槽红焦层内,吸收焦炭显热后流经余热锅炉,经换热后重新返回冷却室,反复循环将焦炭冷却至200℃以下。

该项目拟建两座75t·h-1干熄焦装置。为了与干熄炉相匹配,紧靠干熄焦装置配置了自然循环式余热锅炉。干熄焦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送至热电厂汽轮发电机组发电。

在干熄焦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焦炭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高温与热辐射、噪声等。此外,在于熄炉相应部位安装有上、下料位计,存在放射源137Cs,产生r射线等电离辐射。

3.煤气回收净化评价单元

该项目拟新建一套处理粗煤气量为56500m3·h-1(标准状态下)的煤气净化系统。经净化处理的煤气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从粗煤气中回收的粗苯、焦油送精加工工段。

来自焦炉的荒煤气依次经气液分离器、初冷器冷凝后,进入电捕焦油器分离焦油。然后煤气经鼓风机升压进入预冷塔,冷却后的煤气进入脱硫塔。脱硫后的煤气送喷淋式饱和器与硫酸反应生产硫铵。经硫铵工段脱氨后的煤气进入终冷塔,终冷后的煤气进入苯洗涤塔,与洗油逆流接触洗苯,洗苯后的净化煤气送公司煤气站。产生的富油送粗苯蒸馏工段分离粗苯。

煤气在冷凝鼓风工段分离出的冷凝液及焦油进入机械化氨水分离槽,经澄清分离,焦油送至焦油加工车间,分离出的氨水一部分做为循环氨水送焦炉喷洒,其余则为剩余氨水送脱酚工序脱酚后,进蒸氨塔蒸氨。氨气返回焦炉,焦油渣送煤场,蒸氨废水送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

脱硫塔底的脱硫液经反应槽进入再生塔,脱硫液得以再生,并将分离出的硫泡沫送入熔硫釜,析出硫磺。

苯洗涤塔引出的含苯富油送粗苯蒸馏装置,经管式炉加热后进人脱苯塔分离出粗苯及萘溶剂油,脱苯后的贫油送洗苯塔循环使用。

在煤气回收净化生产过程中,因设备、管道和阀门等泄漏可导致车间空气中煤气的污染,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物为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苯系物、氨气、二氧化硫、萘、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此外,所有工段均存在噪声,硫铵工段还存在硫酸雾和硫铵粉尘,电捕焦油器;横管初冷塔等处存在高温等。

4.焦化产品精加工评价单元

粗苯送人苯精制车间精加工。粗苯先经两苯塔分离出轻苯、重苯及萘溶剂油。分离出的轻苯进入初馏塔分离出初馏分,加酸后进入反应器,经酸油分离器分离再生酸及酸焦油后,再加碱洗涤,经碱油分离器分离废碱后得到已洗混合酚。已洗混合酚进入纯苯塔分离产生纯苯,塔底纯苯残油进入精制塔得到甲苯、二甲苯、轻溶剂油和精制残渣。

焦油送人焦油蒸馏工段加工。焦油加入碳酸钠后进入焦油蒸馏装置,在蒸馏塔塔底得到沥青,沥青送至改质沥青工段再加工。在塔侧线引入的一蒽油送至精葸工段,产生的二蒽油及轻油送至油库。塔顶得到的混合酚送至洗涤分解工段,混合酚经洗涤后的已洗混合分送至精萘工段。得到的粗酚送至酚精制工段。蒽油送精蒽工段。

萘精制采用分步结晶的工艺生产精萘,经转鼓结晶机得到精萘产品。蒽油经精葸结晶装置后,送人精葸蒸馏装置,并得到精蒽及精咔唑产品。

焦化产品精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种类繁多,目前煤焦油中已知化学成分多达千余种。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系物、挥发酚、萘、蒽、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噪声、高温与热辐射等。

5.供配电评价单元

供配电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变压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和高电压装置产生的工频电磁场等。

综上所述,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焦炭尘、一氧化碳、焦炉逸散物、硫化氢、苯系物、氨、氰化氢、苯酚、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萘、蒽、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化合物、噪声、高温与辐射热、r射线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炉顶装煤、扫炉盖、炉侧出炉、推焦、拦焦、熄焦、粗苯蒸馏、精苯蒸馏、蒸氨塔和氨水泵房等。

七、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评价

(一)化学毒物危害评价

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上千种化学毒物。从类比对象一氧化碳、焦炉逸散物、硫化氢、苯系物、氨、氰化氢、苯酚、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萘等主要化学毒物进行的现场监测结果来看,仍有焦炉逸散物、氨、苯和一氧化碳毒物浓度超标,且超标点主要集中在焦炉炉顶(详见表2-18)。另据文献报道,焦炉炉顶和炉侧苯并正[a]芘浓度可高达34.75ug·10-2m-3(目前我国暂无苯并[a]芘的职业接触限值卫生标准,苏联苯并[a]芘卫生标准为15ug·10-2m-3),焦炉工人职业性肿瘤和苯中毒等职业病也常有报道。因此在职业卫生防护设计方面应高度重视,首先要认真落实无烟加煤工艺的建设,加强设备的密闭,减少有毒气体的泄漏与污染。另一方面应对装煤车操作室、炉顶休息室等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净化与通风换气设计,以减少作业人员接触高浓度化学毒物的机会。

(二)粉尘危害评价

类比调查表明A、B两厂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标点主要分布在焦炉加煤、推焦、干熄焦和筛焦等岗位(详见表2-23)。提示上述扬尘地点应为该项目的重点防尘部位,干熄焦炉巡检工、焦炉加煤车司机、出炉工、炉顶的炉盖工应为粉尘危害的重点监护对象。此外,加强防尘设施管理和佩戴符合卫生学要求的防尘口罩可大大降低操作者接触粉尘的量,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三)噪声危害评价

类比调查表明,焦化生产过程中噪声源多、强度较大。其分布主要集中在备煤车间、回收车间的泵房、鼓风机室、除尘机房等工作地点。由于这些工作场所均无人值守,仅需定期巡检,故对照实际接触时间与噪声强度允许限值卫生标准,噪声强度均不超标(详见表2-19),基本达到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的规定。

根据《职工听力保护规定》要求,凡进入噪声值高于85dB(A)的工作场所均应配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如果噪声作业人员能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就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的危害。

(四)高温热辐射评价

该项目生产性热源主要集中在炼焦和干熄焦生产场所。类比调查结果表明,焦炉炉顶辐射热强度可高达l.5kW·m-2,炉盖工等作业人员为露天作业,在炎热的夏季炉顶气温往往超过45℃,最高可达50℃以上,炉侧和干熄焦场所气温也往往超过400c,对其高温作业进行分级,炉盖工为Ⅱ级、出炉工和干熄焦巡检工为工级(详见表2-22),说明类比企业炉盖工、出炉工和干熄焦巡检工等受到一定程度的高温危害。

分析类比对象炼焦作业人员工作制度可知,装煤车、推焦车、熄焦车作业工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均在空调司机室工作,而炉盖工、出炉工、干熄焦巡检工大部分时间在空调休息室内休息,只有在现场加煤、出炉、巡检时进入高温作业环境。因此可采取轮换作业等工作方式来缩短每班次高温接触累计时间,同时供给防暑清凉饮料,以减少高温辐射热对人体的危害。

(五)工频电磁场危害评价

该项目主要在变配电所存在工频磁电场职业病危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规定作业场所工频电场8h最高容许值为5kV·m-1。该项目为10kY用电设备,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较小。类比对象所有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说明该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不会超过国家标准。

(六)电离辐射

该项目干熄焦塔拟装载有137Cs源的上、下料位仪。该处存在丁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对象A厂干熄焦料位计含密封源仪表放射防护检测结果表明(详见表2-21),该料位计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含密封源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5-2002)的要求,说明在防护措施齐全的条件下,该项目产生的电离辐射强度对作业工人影响很小。

(七)风险预测

焦化属于环境污染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具有高毒化学物品多、毒性大、对设备腐蚀性强等特点,且存在短时间内氨气、一氧化碳、氰化氢、硫化氢等大量泄漏,导致严重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风险。因此其职业病危害控制不容忽视,应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在设备抢修、维修时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

八、拟采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评价

(一)拟采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毒物防护措施

➢对易产生粉尘或烟尘的生产场所、部位采取相应的除尘措施。

➢采用无烟加煤工艺,控制加煤过程中的尘毒污染。

➢对物料运输设备转卸点加以密封及通风除尘。

➢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场所采取相应的冲洗、加湿等抑尘措施。

➢对露天存放的原煤使用表面覆盖剂或表面洒水,使煤粉不易飞扬。

➢对焦炉地下室及其他产生有害气体的工位采取相应的通风换气措施。

➢对焦炉采取消烟措施及防止泄漏的密封措施。

➢焦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减少有害物的产生量。

➢在工艺上控制干熄炉顶压力及缩短敞炉时间。

➢在炉顶装焦口及接焦漏斗设置相应的密封装置,抽尘管导出的烟气采用除尘器净化。

➢干熄炉排焦采用间歇排焦装置,冷却焦排出口及胶带落料点均设除尘装置,防止排焦及运焦时的粉尘外逸。

➢炉前焦库及转运站设相应的地面除尘系统,控制粉尘外逸。

➢主要产尘部位拟设喷水冲洗抑尘设施,防止二次扬尘。

➢将冷凝鼓风工段各储槽放散管设计呼吸阀。

➢硫铵工段硫铵干燥机排放的废气送人旋风分离器分离出硫铵粉尘后排放。

➢粗苯工段各储槽及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出的气体设计回收装置,将其接至压力平衡系统引至煤气吸气管道中,避免外排造成危害。

➢各生产工段的厂房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排除室内有毒气体。

➢在生产车间设操作值班室、仪表室和休息室,减少工作人员接触机会。

➢设置有害气体监测装置二

➢在工艺设备和管道的设计中均采用防腐或耐腐蚀材料。

2.减振与降噪防护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采取隔声措施,防止噪声扩散与传播,将噪声较高的设备置于密封的室内。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设单独基础或对设备底座采取减振等措施。

➢在噪声较高的生产场所设置相应的隔声操作室。

➢在除尘风机、锅炉蒸汽放散管等气动性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

3.高温防暑降温防护措施

➢焦炉顶等处设轴流通风机组。

➢炉顶等温度较高的场所设隔热休息室,室内设降温设施。

➢焦炉上升管等处采取相应的隔热措施。

➢对在温度较高的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体防护与保健措施。

➢设置必要的隔热操作间,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手段,减少人员受热机会。

➢在各工段设工人操作室、控制室和休息室,并在室内设置必要的风扇或空调装置。

(二)建设项目选址评价

该项目拟建在公司现有的焦化厂内,无需新征土地。焦化厂内地势平坦,具有完善的生产设施、生活福利设施,水、电、压缩空气等辅助系统配套齐全。东北面距公司居民生活区2000m以上,符合《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1-1989)规定,其选址方案基本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要求。

(三)总体布局评价

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安全防火、卫生防护等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依托本公司的现有设施。力求平面布置紧凑合理流程短、占地小,物料输送顺畅,达到操作、检修、管理、安全方便,节约用地的目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畅,布局合理,并符合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高温车间与其他车间分开的原则。其功能分区等基本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要求。

(四)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评价

该项目选用了目前国内较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应用JN60型焦炉、干熄焦技术,可提高焦炭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实现节能降耗,改善环境。从焦炭行业的结构调整以及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符合焦炭行业结构调整的大方向,也有利于保护环境。

该项目工艺成熟,自动化程度较高,在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的地点设立操作室,对操作室采取隔声降噪、空气调节等措施,可有效地改善作业工人劳动条件,降低职业病危害程度。

(五)建筑卫生学评价

1.通风与空气调节

主装置设备多为露天布置,通风良好。控制室、操作室和办公室均设计冷暖空调。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132 1-2002)要求。

2.采光照明

工作照明电压为220V,局部照明和检修照明电压为36V。在焦炉除设置工作照明外,还设置应急照明。对于水蒸气及灰尘较重的地方采用防水防尘灯,焦炉地下室等防爆场所采用防爆灯具。具体设计时应保证各生产岗位的采光及照明达到《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要求。

(六)劳动组织与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评价

本项目劳动组织采取四班二运转或四班三运转轮班工作制。每班连续上班8-12h,工人主要在操作室或休息室内工作与休息。对生产过程的监控主要通过显示屏,多数工作人员除定时巡检外,主要通过计算机操作,连续坐班工作,容易造成工人精神疲劳、视觉疲劳和强制体位。应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工间休息和自身调节来减少疲劳。

(七)个人防护措施评价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对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焦化厂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湘劳Ⅱ型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隔热服等用品;煤气救护站应急处理人员配置了空气呼吸器;对高温作业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用品、供给清凉饮料等。目前公司个人防护管理制度与实施情况可满足该项目投产后的需要。

(八)应急救援措施评价

该项目可研报告虽没有阐述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相关内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规规定。但公司现行的应急救援措施较为完善,如制订了“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厂区内设有保健急救站,配备有专职人员和专用车等。

本建设项目应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中毒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硫化氢、氨气和苯等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冲洗设备、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划定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等。

(九)警示标识评价

为了使工作人员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警觉,督促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建议业主应根据工作场所各工作岗位的生产特点,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

(十)卫生辅助设施评价

该项目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在初步设计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计卫生标准》予以设计。因存在高毒物质,其卫生特征为2级。在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计算人数时,应按最大班工人总数的93%计算;存衣室的设计计算人数,应按车间在册工人总数计算。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

该公司具有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体系,2003年通过了国家IS014001双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利用检查表对该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综合评价,结果见表2-24。

(十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投资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没有作专项概算,在初步设计时应明确列支。并在今后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应予以落实,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①该项目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方案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畅,布局合理,符合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分开、高温车间与其他车间分开的原则,基本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132 1-2002)要求。

②本项目存在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等多种高毒物品及电离辐射(丁射线)危害,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应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③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焦炭尘、一氧化碳、焦炉逸散物、硫化氢、苯系物、氨、氰化氢、苯酚、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萘、蒽、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噪声、高温与辐射热、丁射线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炉顶装煤、扫炉盖、炉侧出炉、推焦、拦焦、熄焦、粗苯蒸馏、精苯蒸馏、蒸氨塔和氨水泵房等。

④根据类比调查,预测项目投产后噪声与电离辐射、大部分粉尘与毒物工作岗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但焦炉炉顶的焦炉逸散物、苯、一氧化碳可能超标。回收车间高压氨水泵房氨气可能超标。干熄焦熄焦塔、焦炉加煤与推焦、振动筛焦等作业点粉尘浓度可能超标。提示在今后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对上述工序(设备)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落实无烟加煤工艺的建设。

⑤该项目可研报告没有阐述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相关内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由于该项目属于环境污染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且存在导致严重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风险,如果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就能很大程度降低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此,该项目经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大多数可望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就职业卫生方面而言基本可行。

(二)建议

①在选择设备时,优先考虑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或配套安装降噪减振设备。对经常有人值班且噪声较高的工作环境设置隔声值班室,并为接触高强度噪声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护耳器。

②加煤车操作室、推焦车操作室和拦焦车操作室等隔声门窗应达到20dB(A)以上的隔声效果,其室内新风量不少于每人每小时30m3

③焦炉炉顶及周围为露天作业,应设置空调休息室,安装冲洗设施和提供清凉饮料。

④加强对煤气管道、阀门和设备检修,以及对煤气交换室等通风不良场所的机械通风,以防煤气聚集导致职业中毒和爆炸安全事故。

⑤干熄焦装置上、下料位计处存在了射线电离辐射危害,应严格执行相关电磁辐射卫生防护标准与规定。

⑥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到的相关职业卫生控制措施与管理办法,在今后的初步设计与施工中应予以落实。

⑦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长期正常运行。

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针对可能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量泄漏与扩散的一氧化碳乙氨、硫化氢、氰化物等高毒化学物品应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演练并加以完善。

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⑩应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经费概算。该经费包括用于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需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卫生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等。

十、案例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与产业政策要求

焦化厂是以焦炭为主要产品的生产企业,除了为钢铁冶炼过程提供焦炭外,还同时回收多种化工产品。因此,焦化生产具有冶金和化工行业的双重特点。生产工艺复杂,生产过程产生的大量烟尘废气含有多种有毒物质。具有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多,污染大,对作业人员职业病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

本项目采用大容积焦炉炼焦,可提高焦炭质量,降低能耗。60孔JN60型焦炉具有结构严密、加热均匀、热工效率高等特点。此外JN60型焦炉炭化室单孔容积增大,在相同产量下,它比JN43-80型焦炉的装煤、出焦次数减少约37%。由于焦炉的装煤与出焦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重要工序,其操作次数减少,意味着阵发性荒煤气排放、噪声和热辐射污染减少。本工程拟采用于法熄焦工艺,此工艺可采取一系列污染控制措施,其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而且干熄焦后的焦炭强度高,质量好,余热得到了充分利用。

综上所述,该项目采用炭化室高度6m的焦炉、同步配套干熄焦装置并匹配收尘装置和焦炉煤气脱硫装置,符合国家发改委2005年7月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二)主要职业病危害问题与控制措施

炼焦与焦化产品精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种类繁多,目前煤焦油中已知化学成分多达千余种。本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焦尘、一氧化碳、焦炉逸散物、硫化氢、苯系物、氨、氰化氢、苯酚、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萘、蒽、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污染、噪声、高温与辐射热、r射线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炉顶装煤、扫炉盖、炉侧出炉、推焦、拦焦、熄焦、粗苯蒸馏、精苯蒸馏、蒸氨塔和氨水泵房等。

该项目尘毒防治主要从两方面考虑,其一为在工艺上控制尘毒排放源,其二对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从类比调查及现场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导致炉顶焦炉逸散物、粉尘、一氧化碳、苯、氨气等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实现无烟加煤,在加煤过程中导致大量荒煤气(烟)外泄所致。因此认为最重要的控制措施是在装煤装置设置密闭抽风系统,实现无烟加煤,以及对加煤车操作室、推焦车操作室、拦焦车操作室和炉顶休息室等进行隔声与空气净化处理。

(三)本案例的特点与不足

本案例采用的评价方法适当,工程分析比较全面,对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正确、全面,提出了较为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可行。由于采用了两家焦化生产装置作为类比,弥补了类比对象可比性方面的不足,此为本案例的特点所在,值得借鉴。

与本项目采用无烟加煤工艺不一致的是类比对象均未实现无烟加煤,导致炉顶多种毒物与粉尘浓度超标。由此带来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不一致的问题,这是本案例选用类比对象上的缺陷。此外,本案例完成于2006年2月,其文书格式与“导则”要求也存在差异。

(四)此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①焦化属于环境污染和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工业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多、毒性大、对设备腐蚀性强。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主要决定于所选用设备、技术的先进性,以及对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状况等。因此在评价过程中应注意是否采用了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与设备,其设计规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

②项目选址和布局应同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和《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1-89)的规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前区与生活区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将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二者之间。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最大的炼焦、焦油等车间布置在远离非污染设施的地段。合理确定其余设施的相应位置,高噪声车间和低噪声车间要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要分开,产尘车间和产毒车间要分开,以避免相互影响和污染。并在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如炼焦车间、回收车间、焦油车间、精制车间等)与其他车间及生活辅助区设有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③无烟加煤工艺是控制炉顶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措施,在评价工作中应重点关注。

④应关注加煤车操作室、推焦车操作室和拦焦车操作室等是否采用了隔声与空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