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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村民饮水安全亟待关注 ——广东大宝山矿区废水污染40余年致沿河400余人患癌案引发的思考 Urgent Attention Needs to be Paid to the Drinking Water Safety in Minmg Area:Reflection on the Cancer Cases of Guangdong Dabaoshan
2018-05-14 403 次

[案例来源]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案例点评人] 蓝楠

[案例类型] 评价类

[案例名称] 广东大宝山矿区废水污染40余年致浩河400余人患癌案

[主要违法行为] 矿山剥采导致水土流失与水体污染

[污染类型] 水污染;土壤污染

[违法企业所属行业] 矿山开采

[处罚及执行情况] 韶关市政府和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联合投入1431万元建上坝水库,初步解决矿区村民饮水安全难题

[关键词] 矿区村民;饮水安全;广东大宝山;废水污染;土壤污染

[案例概要] 广东大宝山矿是一座以开采铁、铜等矿产资源为主的矿山。由于矿山刹采导致水土流失,另外合有大量镉、铅、砷等致癌重金属的洗矿水流入横石河,造成河水产重污染。含有剧毒物质的废水流淌了40余年,上坝衬已有超过400人死于癌症。韶关市政府和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联合投入1431万元建上坝水库,西门子公司积极响应,投资200万元为上坝村民安装“水娃”净水设备,初步解决矿区村民饮水安全难题。但由于引水渠的保养维护、“水娃”净水设备使用电费等问题没有解决好,使得矿区村民饮水安全之路举步维艰。

[案例启示]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矿产资源开采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诸如水资源短缺、水质污染和水环境破坏等问题。广东大宝山矿区废水污染40余年致沿河400余人患癌,对矿区村民饮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今后应通过强化政府职责、运用经济手段、加强信息沟通、完善闭矿立法等措施探求饮水安全问题解决之道,为矿区村民砍水安全提供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

案例背景

广东大宝山矿区是我国重要的金属矿区,是一座以开采铁、铜等矿产资源为主的大型多金属硫化物矿区。经过从1970年至今40余年的开发,铁、铜等矿产资源开采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通过进一步的勘探,勘测到该矿区有更为珍贵的钼矿,预计在较长时间内将继续开采。矿产资源开采惯用剥采式,会导致含有镉、铅、砷等致癌重金属的废土大量露天堆放,遇到雨天,所形成的有毒废水和含有高浓度硫酸的废水一起流人横石河,由横石河汇人嗡江,滃江汇入北江,北江汇入珠江。从权威监测数据可以看出,横石河水已严重污染,水体呈强酸性,任何生物都不能够长时间存活。这些含有剧毒物质的废水已经绵绵不绝地流淌了40余年,让沿河的上万农民受害。有毒废水还导致土壤重金属严重超标,种出来的稻米和蔬菜也有毒,无法食用。有毒废水渗入周边地下水,导致上坝村民连家门口的水井水都不能放心饮用。矿区饮水安全直接关乎矿区村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长期饮用不安全的饮用水将导致矿区村民疾病频发。据统计,从1970年开始到现在40余年的时间,上坝村已有超过400人死于癌症。

事件处理

广东大宝山矿区废水污染40余年致沿河400余人患癌事件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政府和矿区企业事后均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应对矿区村民饮水安全起到保障作用。

政府和矿区企业联合投入建设上坝水库

由于水质恶化将严重影响矿区村民生命健康,为了解决有毒废水威胁矿区村民饮水安全的问题。早在2003年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韶关代表团就建议省政府落实建设水库所需资金。之后,在省政府的推动下,韶关市政府和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联合投入1431万元对水库进行招标。上坝水库于2006年投入使用,收集天上雨水和山泉水,沿着3公里的水渠,将无毒的水引入上坝村。水库设计容量为1013万立方米,若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到位,可解决周边3500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并灌溉150多亩水田,初步解决矿区村民饮水安全难题。

政府工作组深入调研采取措施,净化矿区饮用水

韶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派出工作组前往上坝村作深入调研,对大宝山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关注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清污分流工作。广东省发改委积极寻求企业的支持,筹措资金对上坝村饮水工程进行改造。西门子公司积极响应,投资200万元为上坝村村民安装“水娃”净水设备。此外,国家投入环保专项整治资金清理村里主水渠和10条支水渠。这些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解决上坝村及其周边村落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和水污染防治问题。

经验启示

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保证矿区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饮水安全问题己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安全,亟待解决。矿区村民的饮水安全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必须放在首要位置。矿区村民饮水安全供给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政府必须承担维护公共物品安全的责任。政府应通过立法手段制定或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保护好矿区村民饮用水水源。政府还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加大对矿区村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资力度,加强工程建设,落实矿区村民饮水安全全过程管理。本案例中,韶关市政府和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联合投入1431万元建成上坝水库,解决矿区村民饮水安全问题,之后又派出工作组前往上坝村作深入调研,与西门子公司签订协议,安装了“水娃”净水设备等,这些举措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矿区村民饮水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但是,由于引水渠的保养维护工作不得力,水渠没有加盖盖子,导致水渠经常被泥石流堵塞。“水娃”净水设备电费支出成本高,村民无力负担,这使得矿区村民饮水安全之路举步维艰。对此,政府应当做好后续配套工程措施的监督维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能够有效运行。

开展矿区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矿区村民饮用水源头控制

饮用水水源安全是矿区村民饮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开展矿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影响评价十分必要。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矿区环境影响报告应包括水环境影响预测、水环境恢复等内容。西澳大利亚规定在采矿或矿区建设前,矿业主必须提交矿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其中规定:采矿废水必须循环使用,不能往自然界直接排放;采矿业主要随时接受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当地居民的监督,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矿区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的环境研究,加强采矿过程中跟踪评价和后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采矿可能导致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便于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必要的情形下,实施有效缓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替代方案。本案例中,大宝山矿区在开采前,应该积极开展矿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关注矿区开采活动可能导致的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重点关注开采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切实保障矿区村民的饮水安全。

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矿区水质监管

要彻底解决矿区村民饮水安全这一难题,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夯实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矿区水质监管工作。截至2009年,英国环境部、苏格兰环境保护中心和煤矿专家协会联合建立污水处理厂54家,专门处理采矿活动带来的重金属污染,通过严格的净化措施保护河流,防止有毒废水流人河流,污染饮用水蓄水层。我国应借鉴其经验,中央和地方政府可采用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发行国债与地方债券等方式广泛筹集建设资金,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如在井下主水仓附近安装矿井污水处理设备,实现矿区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矿区饮用水水质监测、消毒净化处理,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饮用水。本案例中,韶关市政府应对大宝山矿区在采矿过程中排出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置,以实现采矿废水“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另外,上坝水库建成后,韶关市政府还应积极推动市县相关部门水质监测工作,保障上坝村村民生活用水水质达标。

完善闭矿立法,规范闭矿后饮用水环境管理

闭矿后应注重矿区水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减少废弃矿区的水环境问题。因此,应当完善闭矿立法,规范闭矿后饮用水环境管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水质量控制委员会,对“废矿区”尾矿池进行监管,确保矿区排放废物不会影响到周边区域水质安全,同时提供“清理和减排”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印度尼西亚格铜金矿企业制定了完善的闭矿计划,明确规定矿区土地复垦和酸性排水控制措施,有效地减少周边河流区域水体污染。我国应在闭矿立法中成立专门的矿区水质管理机构,明确权责范围。对可能污染水环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确定水质标准,并具体确立矿区土地复垦水质恢复标准。通过闭矿后矿区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衡相关政府部门矿区环境管理权责,切实落实政府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责任。本案例中,大宝山矿区从1970年至今40余年的开采,铁、铜等常规矿产资源开采已经接近尾声,因此要加强闭矿立法,对于不能再继续开采的区域严格实行闭矿计划,应建立专门的矿区水质管理机构,确定水质标准,切实保障闭矿后矿区村民的饮水安全。

采用经济手段,优化矿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对于维护矿区生态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矿区村民饮用水质量,建立矿区水坏境生态补偿制度成为当务之急。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解决矿区生态破坏问题。矿区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受益主体,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该承担一定的矿区生态环境补偿义务。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相继建立起矿区的补偿保证金制度。政府可以综合运用政策和项目扶持、财政补贴和各种方式的奖励措施,征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矿产资源税以及采矿权使用费等各种税费等进行生态补偿。筹集的生态补偿资金进行矿区土壤恢复、水环境修复、水资源保护及植被恢复,优化矿区水环境质量,保障矿区村民饮水安全。本案例中,大宝山矿区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导致矿区水环境受到破坏,对于矿区村民的饮水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据调查,大宝山矿每年给每个村民发放不到10元的农业损失补偿,从来没有上调过。这一标准显然太低,达不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因此有关部门需要提高当地生态补偿标准。

加强信息沟通,鼓励矿区村民参与饮水安全管理

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矿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状况的详细信息,以便矿区村民掌握各种信息,调动他们参与矿区饮水安全管理的积极性。群众“参与式管理”在国外已经实施多年。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规定,可通过听证会、公民诉讼和建议委员会议等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联邦环保局或州政府建立的矿区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排放标准等项目的制定和修改。澳大利亚在矿区环境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以整个矿区为核心的思想,在进行矿区开发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开发活动相关利益方关于矿区饮水安全、水污染防治和管理的看法及改进的建议等。在我国矿区水环境保护过程中,需要调动矿区村民代表积极参与饮水工程项目的管理与闭矿标准的制定,广泛吸收各方意见,保证闭矿标准得到各相关利益方的认可。本案例中,上坝村利用国家投入的环保专项整治资金对村里主水渠和10条支水渠进行全面清理,有效消除了长期沉淀的淤积物,这一行为是参与饮水安全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今后该方式应得到进一步推广。

通过这一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矿区村民饮水安全问题关乎矿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矿区村民的生命健康与安全。通过矿区饮水安全现状评价,强化政府矿区水质监管,完善闭矿立法规范与矿区饮用水环境质量标准,优化矿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鼓励矿区村民积极参与饮水安全管理等方式,将有效减少矿区水污染,实现矿区村民饮水安全的最终目标。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