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开发区竟成污染区
[案情] 湖南省某市河西开发区是该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一创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的开发区管委会,其环境意识就非常淡薄,国家明文规定的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竟然是在市环保局一再坚持、反复磋商两年,最后在市政府严厉批评下才拨出钱来上了马。开发区管委会由于在环保问题认识上存在偏差,致使该市河西的环境管理出现一片混乱,河西近几年新上马的57个建设项目中仅有9个按国家规定进行了“三同时”建设。耗资6000万元、生产色拉油的某厂,于1996年6月开始试生产,但未上环保设施,废水直接排入淞江,造成严重的农业损失。1995年11月上马的某橡胶厂,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小锅炉造成工厂四周浓烟滚滚,附近居民苦不堪言。l995年5月试生产的某印染厂,虽投入60多万元上环保设施,但一直没有投入使用,工厂废水已造成了严重污染,下游B市的农民纷纷投诉。
[法律分析] 本案中的某市河西开发区,作为全国52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由于招商引资不够理想,以致于开发区管委会在项目选择上仓促盲目,又忽视了绎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未按照环境法的规定遵循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使拥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河西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其结果是既污染了环境。也使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阻滞,其教训是十分惨痛的。 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简称协调发展原则.足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 。 协调发展原则是正确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一项总原则,是解决环境问题同时又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人类与环境和谐关系的唯一途径。它避免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以换取经济的畸形发展,以及试图以“零增长”来避免人口和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危机两种极端观点的消极面;在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放弃或忽视对环境的保护,以谋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协调原则要求我们做到:(1)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和综合效益的统一、生产力布局与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与解决结构性污染、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等问题,从源头控制可能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2)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挥计划的指导和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3)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如奖励综合利用政策,经济优惠政策,征收环境资源补偿费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