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处理典型案: 六百余桶危险废物偷弃莱州① 2004年4月上旬,600余桶含有苯、砷、磷、酚等物质的危险废物从辽宁省大连港 海运至山东省烟台港后,又经陆路运输被丢弃在莱州市朱桥镇大冢坡附近。很快,山东 省环保局就这起重大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紧急请示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派员调查 并协调辽宁省环保局协查处理。 据初步调查,这批危险废物是由货主刘学春以中性焦油货物的名义,从大连港由盛 港四号轮船运抵烟台港,然后通过接货人王风光联系邱振发、吴京进陆运转移到朱桥镇 后丢弃的。莱外I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朱桥镇大冢坡村附近有散发着刺鼻气味的废弃 物。莱州市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取证。山东省环保局派出的专家 调查组在现场发现,在大冢坡村的尾矿库中堆放有380桶(150kg/桶)危险废物,村北 河套地上有253桶。
经取样监测,初步认为是化工厂或农药厂的蒸馏残渣,含有苯、砷等多种有毒有害 物质。由于这批废弃物数量较多,且至少含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物质,故不易查清,难 以安全处置。虽然当地环保局在事发后立即在废弃物周围设立警示牌,并采取了应急措 施,但由于这批危险废弃物数量大,有毒有害物质复杂,且堆放于河套及村庄周围,如 遇雨或管理稍有疏漏,就会对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周围村庄造成重大污染威胁。 据调查,这些危险废物中的一部分(380桶)有从大连港运进烟台港的危险货物载运 申报和货运单,有从烟台港运出的货运单,而其余的253桶危险废物,很可能是调查过 程中发现的一张标明有5000件数、重500吨的从大连港运进烟台港的危险货物载运申报 单中的一部分,但当时没有查到运进运出烟台港的货运单。这意味着当时还有大量的危 险废物已经或者正在准备违法越省转移。 有关专家表示,这一事件暴露出我国在危险废物转移方面立法的空白和管理上的漏 洞等一系列问题。这样大的一批危险废物,无环保部门签发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竟 能通过各个关卡,从原产厂家(确切厂商不明)跨海越省由辽宁运到山东丢弃在莱州湾 畔的河套和尾矿库:港口运输对危险货物运单与实际货物是否相符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我国对国内跨界危险废物转移在立法方面几乎是空白,仅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中规定:“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而当时货主不知去向, 公安部门不予立案,环保部门根本无法处理:公安、环保等部门以及港运、陆运如何确 认各自在此类事件上的职责,协调配合保护一方平安,有待认真研究并制订相应的措施 和办法。 由此可见,我国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的立法亟待完善。 ①周雁凌.六百余桶危险废物偷弃莱州.北京:中国环境报,200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