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86]体育场所噪声扰民应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86]某干休所在王某居住的楼房前约5米处修建 了一门球场。每天,清脆的击球、打球和叫喊声,使楼内居民心 烦意乱。特别是在夏季,早晨只要天一亮(约4、5点钟)和午 饭后就有人来打门球,嘈杂声使王某等楼内居民无法正常睡眠休 息,甚至大热天也要关上门窗、塞上耳朵睡觉。对这种体育场所 噪声扰民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对于体育场所噪声扰民问题,我国(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第45条有明确规定:“文娱、体育场所的经营者,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 据这一规定,干休所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打门球 活动所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这种“措施”,可以 是限制打门球的时间,避免在清晨和中午居民睡眠时间从事打球 的活动,也可以是采取隔音、避音措施。从现实的角度看,适当 安排打球的时间,对于干休所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受到噪声污染的居民,可以直接找干休所协商解决噪声污染 问题,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也可以请求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解决,还可以请求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调解处理。如果上述方法都 不能解决问题,受污染者可以依(民法通则)第83条和(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l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停止侵害,排 除妨碍的诉讼。当然也可以不经调解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 另外,对于生活噪声污染,公安机关有权根据(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法》第58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产生噪声者给予 处罚。受污染影响的居民有权要求公安部门履行对生活噪声污染 的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如果公安部门不履行这种职责,当事人 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让法 院判令其履行制止污染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