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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8]畜禽饲养场造成环境污染怎么办?
2017-02-10 519 次

[问题48]畜禽饲养场造成环境污染怎么办? [典型案例48]某市养鸡专业户在居民区的空院子里养了千 余只鸡。夏季一到,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蛆虫到处爬,给周 围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群众怨声载道,有人甚至打算与养 鸡专业户打官司。但是他们翻遍法律条文,也没有找到关于畜禽 饲养场污染环境属于何种性质问题的规定。于是他们推选出三人 作为受害群众的代表,到当地环保局咨询:一是上述情况是否属 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的“造成大气污染危 害?”,如果是,危害程度如何确定?二是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确实没有关于畜禽饲养场污染环 境属于何种性质问题的明确规定,但是,对这类问题,特别是因 这类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并非不能处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第40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 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这里的“恶臭气体”当然包括 畜禽饲养场排放的恶臭气体。根据这一规定,饲养场的经营人便 有义务防止其活动造成周围居民区污染。如果不采取措施,其排 放的恶臭气体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当然属于《大 气污染防治法》第62条第1款规定的; “造成大气污染危害,” 从而也就应当承担排除危害、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危害程度,按 道理应当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确定,看其排放的恶臭 气体是否超过了适用该居民区的恶臭标准。但是,由于我国《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只列了10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而未包括 恶臭气体,因此便无法以此标准确定危害程度。当然,如果有的 省对此制定了补充标准的话,可以从省的地方标准确定危害程 度。如果地方标准也没有规定,可以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 年8月6日发布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佃14554—93)为 根据,看其排放的恶臭气体是否超过了恶臭排放标准。一般说 来,在居民区的污染源,只要超标排放污染物,都会造成不同程 度的污染危害。另外,是否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不光是恶臭是否 超标的问题,还有一个居民对其他方面的感觉问题,比如蛆虫满 地爬,当然也就影响居民生活。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 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 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该法第62条第2款规定: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法律规 定,如果居民与养鸡人发生了纠纷,他们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养鸡人排除污 染危害,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害的居 民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要求 养鸡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