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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关于召开2015年年会的通知
2017-01-19 950 次

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关于召开

2015年年会的通知

各会员、有关单位:

为致力于中国环境法治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加强理论界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融合。经研究,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决定召开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本次年会由中南民族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一、会议主题:本次会议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问题研究”。

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的问题研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点问题研究;

(三)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四)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思考:

1、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

2、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3、民族地区流域保护与开发法律研究

(五)其他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5年11月21日上午8点半(20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三、论文征集

(一)本次研讨会将面向湖北省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

(二)投稿论文需有作者详细简介,例如作者,职称或者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箱等个人详细信息,以便后期联系沟通。

(三)本次会议继续鼓励青年学者参与,会议将评选省级优秀学术论文并择优出版,请拟提交论文人员在2015年11月10日前提交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论文全文至电子箱邮hbhjfnh@163.com

(四)论文格式,拟作以下统一规范:

1、中文题目、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5个以内);

2、标题目录:按一、(一)1.(1)依次排列;

3、参考文献:采用脚注,标明姓名、作品、出版社或杂志出版时间。

4、其他文字格式可参考《法商研究》体例。

四、会务费用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任何费用。主题研讨会期间如需住宿,可与研讨会秘书处联系,费用自理。

五、会议的相关事项

有关会议的详细议程和日程,将于会前两周发给参会人员。

六、联系方式

1、湖北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圣祥(电话:18627835637;邮箱:963168660@qq.com)

刘子龙(电话:15171493717;邮箱:351137712@qq.com)

李博(电话:13129903591;邮箱:1204752809@qq.com)

2、中南民族大学

联系人:廖华(电话:18971555790)

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