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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研讨会”邀请函
2017-01-19 698 次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重庆大学法学院关于联合举办“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 :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此前,各地人民法院也在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自2007年贵阳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我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法庭以来,截至2014年7月15日全国共设立了150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其中有105个设在基层法院,占到70%,中级法院有35个,高院有9个。在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的专业化水平,解决环境资源司法人才短缺瓶颈,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无疑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重庆大学法学院将于2014年11月1日在重庆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协办,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论坛以“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变革”为主题,将邀请相关单位领导、专家就如何满足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的需要就本单位在变革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等内容发表主题演讲,以期汇聚各单位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思路、做法及经验,为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的进一步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论坛组委会诚挚邀请您拨冗出席论坛,并在11月1日论坛上就“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变革”等内容发表演讲。

盼复。

附件:“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研讨会”方案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唐绍均,13627655050 王 江,13883286018 董正爱,13658336577 传 真:(023)65120503 邮 箱:523622928@qq.com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4年9月19日

附件: “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背景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教育研讨会”

方案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10月31日全天 报到地点:重庆上邦戴斯酒店,地址:中国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上邦路3号,联系电话:023—86638888)

二、会议时间与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11月1日全天 会议地点:重庆上邦戴斯酒店一楼柏林厅

三、会议规模 60人左右。

四、会务费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代表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