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至18日,第二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与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台湾研究所联合承办。本次会议为期两天,两岸代表聚焦共同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两岸学者的交流与互动。会议代表近百人,分别来自海峡两岸三十余所高校,还有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环保NGO等实务界的代表。
4月17日上午,研讨会开幕式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会议室隆重举行。开幕式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教授、台湾环境法学会理事长陈慈阳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先后致辞。
开幕式上,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与台湾环境法学会理事长陈慈阳教授互赠礼品,共同表达增进两岸环境法领域同仁友谊,以及继续加强和推进两岸环境法领域合作与交流的美好愿望。
简短的茶歇后,在蔡守秋教授的主持下,会议进入了主题报告部分。在主题报告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围绕当前环境资源司法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就法官职权主义与环境司法的问题展开讨论;台湾环境法学会理事长陈慈阳教授向大会介绍了台湾行政诉讼上之公益诉讼规定缺漏及补救;最后,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教授以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为例,围绕外国环境法院及其受案范围进行了讨论。
此次研讨会分为“环境司法实证研究”、“环境司法理论探讨”、“环境司法背景下环境法的新发展”、“环境诉讼实务”、“环境法律责任”五个单元,并以汇报和讨论两种形式展开。两岸学者结合各自环境法学最新进展,集中、深入地探讨了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提出了相应见解与建议。
“环境司法实证研究”单元由来自宁波大学的蔡先凤教授与中正大学的王韵茹副教授共同主持。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挚萍教授、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冯春萍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张宝博士、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吴宇博士、台湾成功大学法律学系王毓正副教授和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高铭志助理教授,分别就生态修复案件中的责任分担和法律适用问题、海南环境审判的概况、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法理基础与建构路径、行进中的地方环保法庭、台湾核二厂一号机重起案行政判决的评析、欧盟法院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判解之研析进行报告。
“环境司法理论探讨”单元由中山大学的李挚萍教授与台湾成功大学的王毓正副教授共同主持。福州大学法学院沈跃东副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法学院刘明明副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杜辉副教授和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张辉、台湾中兴大学法律学系的苏义渊助理教授,分别探讨了大陆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程序构造、环境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治理型环境司法、环保法庭受案范围以及国际法院对日本捕鲸案的判决等问题。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发言人与在座其他代表们围绕发言内容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环境司法背景下环境法的新发展”单元以主谈人进行主题汇报,与谈人围绕主谈人发言内容进行提问与探讨的形式展开。江西理工大学王世进教授主持了这一单元,该单元主谈人有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逢甲大学土地管理学系王珍玲副教授、义守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系吴明孝助理教授、以及来自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靳林明律师。与会的其他代表也积极的参与了该单元的讨论。
在“环境诉讼实务”单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田义文教授、中正大学法律学系王韵茹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庄汉副教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鲲律师、逢甲大学土地管理学系何彦升副教授做了主题发言,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杜群教授与逢甲大学王珍玲副教授的精彩主持下,与会代表也进行了热烈的学术讨论与互动。
本次研讨会的最后一个单元“环境法律责任”,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高利红教授和中正大学的王韵茹副教授主持。围绕“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责任承担方式”、“公众参与权保障”、“恢复性司法”、“污染环境罪司法”等问题,以欧盟法院的新判例、国内近期发生的新案例为例,河南大学法学院皮里阳博士、北京联合大学吴梅博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学敏法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李晓郛检察官、重庆大学法学院焦艳鹏教授和浙江农林大学陈海嵩副教授也分别进行了精彩的发言。
研讨会闭幕式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李启家教授主持。闭幕式上,蔡守秋教授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他指出,本次研讨会交流充分、研究领域多元化,对于当前环境法学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鼓励年轻学者积极投身环境法的研究与实务工作。王树义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两岸环境法同仁的交流热情日益高涨,并倡议在未来提供更多的机会进行类似的讨论。最后,王毓正副教授也代表与会的台湾学者们表达了对本次研讨会提供的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的高度评价,并诚挚欢迎大陆学者前往台湾进行更多、更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本次会议对两岸在环境司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完善两岸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宝贵、中肯的学术建议,加强了大陆和台湾环境法学界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对未来中国环境法学科建设及相关学术研究的深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研讨会不仅实现了环境法学前沿科研硕果的分享,更为两岸环境法领域同仁提供了一场增进了解和推动交流的友谊盛筵。
据悉,本次会议系“珞珈环境法论坛” (Luojia Forum on Environmental Law)2015年第一期活动。珞珈环境法论坛,是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筹办和组织的制度化学术交流平台。论坛旨在通过学术会议的形式,为国(境)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提供沟通互动的高端平台,以期促进环境法学的发展、推动环境法治的进步。
(何棠、邹依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