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下午,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五十九讲在法学院325教室开讲。本次讲坛有幸邀请了来自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的Peter Mascini教授,讲座的主题为“规制机构的检查策略与假设:行为学视角”。本期讲座由我所刘静副教授主持,我所副所长柯坚教授、副所长胡斌博士、所长助理张志伟(Alexander Zahar)教授、吴宇博士及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Peter Mascini教授首先对受邀参加珞珈环境法讲坛表示了感谢。接着,他向大家简要介绍了荷兰四个典型的社会案例并提出问题:对于预防这些化学事件,在场同学有何建议?在学生提出自己看法后,Peter Mascini教授表示,他将从企业惩罚理论和融合性耻辱理论这两种政策理论的分析来检验建议的可行性。
针对第一种理论,Peter Mascini教授指出:理论上我们认为,惩罚机制越严厉,行为者对于规则的遵守程度就越高。但研究表明,当惩罚机制趋于严厉时,行为者的服从率反而在降低。在解释其原因时,Peter Mascini教授将行为者分为两类:过失违规者和功利主义者。对于过失违规者,他们本身并无恶意,当由于偶然的过失行为受到惩罚时,他们会产生逆反心理并因此对规则予以抵制,不予服从;而功利主义者则会随着惩罚机制的愈发严格而合规其自身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社会上的行为者属于过失违规者,这也就导致了研究结果所呈现出的现象。
对于第二种理论,Peter Mascini教授指出:在一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社会中,违规者的行为会受到人们的议论,由此产生一种内疚感和羞耻感。采取融合型耻辱的惩罚方式,内疚感和羞耻感会使得他们避免再次违规。然而,实证证据证明这种理论也并不总是成立。
在讲解完两种理论后,Peter Mascini教授再次向参会人员提问:一是请同学们回顾讲座开始时的问题并思考自己的答案是否发生了变更;二是本次讲座谈及的政策理论有什么缺陷和限制?这对实践中的检查有何影响?柯坚教授,张志伟教授以及在场的学生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讲座最后,刘静副教授对Peter Mascini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再次表达了对Mascini教授的欢迎和感谢。本次讲座在温馨轻松的氛围中顺利结束。
据悉,Peter Mascini教授在鹿特丹大学从事实证法学研究,并负责合同和侵权的行为方式这一研究项目。他从文化和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使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研究一系列领域法律和政策的设立、实施和强制执行。这些领域涉及健康安全、打击犯罪、庇护和迁徙、教育,以及劳工市场等。他是伊拉斯谟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发表了许多出版物。Peter Mascini教授曾与我所刘静副教授以及Michael Faure教授合作出版了《公共资源的环境管理:林业和渔业的比较》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