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下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所35周年举办系列学术活动暨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三十六讲在法学院325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坛邀请了日本富山大学的神山智美教授,她为大家做了一场题为“规范的本土化分析:以日本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例”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也是武汉大学2016年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暨环境审判实务研讨会中的专题讲座之一。
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主持,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讲师刘静博士以及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的博士生代表参与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神山教授讲述了自身的求学与工作经历,并以丰富清晰的图示从自然资源、重点污染、地域立法简要向大家介绍了日本富山县的基本情况。以此为契机,她依次以《国家公园法》、《稀有物种保护法》、《外来物种入侵法》、《野生动物保护狩猎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为例从立法目的、重点规制、概念界定、损害影响、危机处理等角度介绍了目前日本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方法。
神山教授表示经历了上世纪诸如像70年代严重的大气和海湾污染等环境问题后,日本开始逐渐重视恢复自然常态与生物多样性,并于1993年批准加入了《生物多样性公约》。随后她还对在日本中部城市名古屋召开的公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COP)作了简介,基于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哲学理念,神山教授指出日本正在努力实现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本国模式”,汲取包括环保国策、基层政府、社会力量(NGO/NPO)与私人力量在内的各方主体,为落实公约主旨和目标共同奉献。神山教授在结论中指出为更好、更全面的实现公约主旨我们仍需努力。此外,她还对环保立法、区域合作、表现评估综合指数的创建以及与周边国家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等多方面提供了建议。
最后,邱教授在总结中指出神山教授就讲座主题进行了全景描绘,她肯定到日本在将国际立法转化国内法时立法化扎实,实际实践落到实处,相比之下,我国在转化立法时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仍只从单方面角度考虑,且多为禁止性规定,尚需充实人与自然和谐的规制构思。刘静博士则对日本转化立法中多方参与实施的情况表示赞赏,并与在场学生就转化立法中导向性、原则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本次讲座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顺利结束。
据悉,日本富山大学建立于1949年,由富山高等学校、富山师范学校、富山青年师范学校、富山药学专门学校、高冈工业专门学校等学校组建而成。当时设有文理学部、教育学部、药学部、工学部等4学部。富山大学是日本综合性国立大学,有着悠久历史的国立大学,随着国立大学的独立行政法人化,2005年与富山医科药科大学、高冈短期大学等合并。目前在日本86所国立大学中,规模居前2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