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下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所35周年系列学术活动暨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三十七讲开讲。讲座主题是“中美公益诉讼之比较”,本次讲坛邀请到了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 Law School)“水与正义”项目主任Jack Tuholske教授、美亚环境法中心主管庄羽女士和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女士。
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罗吉副教授、所长助理胡斌老师与全所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分为两个各部分进行。首先,Jack Tuholske教授与葛枫女士先后围绕公益诉讼进行了主题讲座。Tuholske教授对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的发展作了简单的回顾与讲述,重点就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系统的介入和美国NGO构成、原告诉讼资格的几点问题作了主要阐释,并对中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比较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的未来发展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接下来,葛枫女士则就中国公益诉讼的发展与现状进行了主题报告。葛枫女士以新《环保法》的修订为分界线,分别介绍了1995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和2015年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个案类型,所依据的图表丰富,数据十分具体详实。此外,她列举了有关土壤污染、生态破坏、大气污染的三件代表性案例,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案件事实,说明了自然之友在其中所做的努力与作用。最后,葛枫女士展示了自然之友正在构建和完善的包括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法律文书检索在内的公益诉讼网络搭建工程,提出了自己在实践中尚有疑惑的问题,并表示期待在座的学生能够积极参与环保组织或实习之中,共同解难答疑,为推动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讲座的第二部分中,庒羽研究员就佛蒙特法学院开展的“生态践行者”项目、暑期项目以及各种学位项目进行了介绍。
罗吉副教授对此次讲座作了总结性发言,她赞赏本次主题讲座两位嘉宾的报告全面、重点突出。同时她也指出,第一,公益诉讼是法治实践的产物,倡导大家要在实践中考察、反思问题;第二,要善用比较方法对问题进行思考、探索;第三,她鼓励大家多多学习国外环境法,参与此类讲座,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综合知识。
在提问环节中,在座的学生就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和诉讼案例取证问题与Jack Tuholske教授和葛枫女士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自己关心的事项询问了庄羽研究员。本次讲座在热闹充实的氛围中成功结束。
据了解,Jack Tuholske教授是佛蒙特法学院教授,水与正义研究中心主任,美亚环境法中心顾问,讲授环境法、宪法、行政法等课程,长期专门从事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公共土地资源法的研究,从事环境法实务工作近30年,为众多民间环保组织及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曾参与代理多起关于水、也是动植物保护和土地用途的重大影响性诉讼案例。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 Law School):坐落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佛蒙特州的美丽小镇——南罗雅尔顿,是全美为数不多的独立的法学院。开设有硕士、博士和证书类培训课程。其中,硕士涵盖环境法、能源法、食品与农业法、美国法等专业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等一般硕士学位,博士涵盖通常学制的法律博士(JD)和快速学制的法律博士(Accelerated-JD)等学位。佛蒙特法学院拥有全美法学院中最全面、最深入的环境法课程;在过去的25年里有18次排名全美环境法第一。
葛枫女士是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山东大学法学院96级法学本科,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00级环境法硕士,2003年至今先后在政府、企业及环保组织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十余年。2013年初开始在自然之友从事环境法律倡导和公益诉讼的工作。参与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发表了多篇环境法律专业文章。
自然之友:注册成立于1994年3月31日,是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截至目前,自然之友在北京拥有三个工作实体,在全国分布着22个会员小组,并依托具体业务推动建立了多个跨机构的行动平台。自然之友基于其使命、愿景和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实现核心战略目标:“发现、培育、支持更多的绿色公民,并推动更多的自组织环保行动”。将工作领域聚焦在以下三项核心能力上:法律与政策倡导、公众参与、环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