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珞珈环境法论坛第三期—— “环境正义和石油化工研讨会”(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the Petrochemical Industry)在法学院446会议室顺利举行。
研讨会由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李广兵副教授、Ben Bore特聘教授共同主持,来自英国华威大学“毒性专业知识”项目的负责人Alice Mah博士和项目研究员王心虹博士应邀就研讨主题进行了展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慈琴英教授、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楼笛晴教授和刘伟教授、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培刚教授、武汉大学环境工程系毛旭辉教授和汪的华教授、武汉大学环境科学系施晓文副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合聘Benoit Meyer副教授等共同就该项目与环境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所部分硕士生与博士生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论坛第一个单元为“‘毒性专业知识’项目的简介”,Alice Mah 博士为主讲人。首先,Mah博士简要介绍了该项目的研究时间、研究内容、研究重心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并对毒物和毒性专业知识这两个主要概念及其内涵进行了解释,紧接着她讲述了环境正义问题的发展进程、内涵与主要观点,着重诠释了民权运动及公民专家联盟这两种主张环境正义的方式。随后Mah博士列举了四点目前环境正义问题所面临的挑战和阻碍,表明问题的解决需要跨越本地案例研究的跨国行动,她指出石化产品在我们生活中应用广泛,提出了对其“毒性专业知识”的三阶段研究方法,最后Mah博士强调这项研究所存在的潜在贡献不容小觑,它从多类利益相关者的国际化、比较化视角出发,能够为更好的理解、掌控相关的毒性专业知识发展大众化手段。
第二个单元为“关于中国的案例研究报告”,王心虹博士为本单元的主讲人。王心虹博士以南京金陵16岁少女方圆及其父母向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厂等3家石化企业排污污染生活环境造成人身损害索赔100万元的案件为例,具体细致地为大家介绍了案件的起源、经过与判决结果,就其中有关三被告是否免责的问题与在场学生进行了互动,并且依据国内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三被告的侵权责任进行了分析说明。随后以图示方式展示说明山东淄博周边石化企业与居民区域的近距离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导致损害的结果,并简要介绍、说明了中国石油资源与油田分布情况。
短暂的茶歇后,研讨会进入了第三个单元,来自武汉大学各院系的参会教授对Alice Mah博士和王心虹博士的展示先后进行了点评与问题探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在评论中提出:第一,他肯定了两位主讲人所讲到的石化污染与毒性物质危害,同时也指出不可否认石油资源的开采为人类带来了福利;第二,他指出美国将像垃圾填埋和有毒化学品处置等问题向国外进行转移,因而石化项目的问题主要多发生在中国,并以广东茂名油页岩的开采为例指出要能够勾画出此类典型问题的发展轨迹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式;第三,他将中国环境法实施效果与音乐唱法进行类比,指出我国由于自身的民族性与历史性而应在具体的语境中研究环境正义;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培刚教授强调石化项目的问题因为个人利益和文化等因素的原因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因而应该在定量研究的辅助下着重于定性研究方法;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楼笛晴教授就Alice Mah博士的展示内容进行了点评,建议可以加入除美国、中国以外的更多国家的案例以表明“毒性专业知识”项目的重点内容,其他各院系的参会教授也就石化污染解决的三阶段研究方法与环境正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评论与提问,Alice Mah博士一一耐心进行了 解答并开展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
据了解,本次会议研讨会在单元设置、发言人选、时间安排、工作语言方面,严格参照国际上同类学术研讨会的标准,特别是会议不设同声传译,不仅显示出本所和武汉大学其他各院系教师扎实的对外学术交流能力,而且也为本所研究生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观摩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的机会。
据悉,本次国际研讨会系“珞珈环境法论坛”(Luojia Forum on Environment Law)2015年第三期活动。珞珈环境法论坛,是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筹办和组织的制度化学术交流平台。论坛旨在通过学术会议的形式,为国(境)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提供沟通互动的高端平台,以期促进环境法学的发展、推动环境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