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环境法讲坛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珞珈环境法讲坛 > 正文
王灿发教授光临珞珈环境法讲坛
2017-04-11 1826 次

应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邀请,知名环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访问研究所,并于2015年9月26日下午为全所师生作了主题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进展与面临的挑战”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进行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Ben Boar教授、柯坚教授、教研室主任罗吉副教授、吴宇博士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高利红教授也出席了本次讲坛。正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参加“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博士生论坛的国内各高校五十多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坛。

王灿发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新《环保法》生效前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原告主要是检察机关,环保社会组织、行政机关和公民也参与其中,诉讼结果多以协调为主。随后,他分析了新《环保法》生效后的环境公益诉讼的进展。王灿发教授指出虽然我国在新修订的《环保法》中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规定,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环境公益诉讼仍然发展缓慢,但我们也应看到新兴的公益诉讼正在酝酿,由检察院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试点工作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王灿发教授接着详细阐述了环境公益诉讼未能大发展的原因,一是立法的原因,主要是法律限制太严;二是公权部门的担心与控制;三是NGO自身能力的不足。在讲座的最后,王灿发教授也提出了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新挑战,包括法律本身的挑战、社会组织本身的挑战以及外部条件的挑战,同时简要概述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需要重点突破的一些问题。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王灿发教授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在环境法律实务、特别是在环境诉讼领域中的取得巨大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王灿发教授取得成功有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坚定的信念,二是独特的眼光,三是巨大的勇气,四是可贵的坚持,五是灵活的策略。他指出,这些成功的要素不仅适用于法律实务领域、也同样适用于理论研究领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对王灿发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她指出环境公益诉讼不是一个新话题,达成我们所期待的目标也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在这之中,我们一定要分明行政执法、司法审查和立法。李启家教授、柯坚教授、罗吉副教授随后也对讲座进行了点评。与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也与王灿发教授进行了互动。整场讲座主题明确、内容丰富,王灿发教授深入浅出,语言生动形象、清新流畅,赢得了在场听众的阵阵掌声。

王灿发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首任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他是中国大陆目前最有影响的环境法学者之一。近20年来,王教授参与了我国大量的环境立法文件起草工作。他创办的“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及其免费咨询热线,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并为环境法的研究生提供了方便的研究和实习基地。王灿发教授先后被评为“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在“法治的力量2010—12.4十年法治人物”评选中,以“环境法治推动者”的贡献,当选“十年法治人物”;2011年被评为首位中达环境法学者。

此次珞珈环境讲坛亦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博士生论坛的一部分。王教授的讲座为广大博士研究生了解我国环境司法发展现状搭建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大家都普遍感到获益匪浅。